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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回来之后,她似乎就没有好好看过他。 在医院的时候,宋之漫对着宋斯南热络的笑意熟视无睹,假装自己很忙,冷着脸路过他的身旁。 从他到医院的第一天,宋之漫就没给过宋斯南好脸色看过。 也没正眼看过他一眼。 这些年,宋之漫早就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了。 身上披着一件软猬甲,随时随地都竖着刺。 除了看病就诊的时候态度温和,其他时候都冷着张脸,不让旁人靠近半分。 可现在,他回来了。 宋之漫想,她等了他这么久,他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假装着坚强独立,有苦再也不用一个人咬牙下咽。 他是她的盔甲,让她有着面对千军万马却可以一人血战到底的孤勇。 借着柔和灯光,宋之漫看向宋斯南。 长高了,头发也长了。 不像以前一样经常穿运动衫和休闲衫了。 在医院等自己的这么多天,似乎都穿着成套的西装。 更成熟了。 脸上棱角轮廓也更清晰了。 也……更好看了。 十年过去,依旧俊朗非凡。 宋之漫感叹道:“宋小四,你终于回来了。” 我等了你这么久,一等就是十年,终于等到了你。 宋斯南:“嗯,我回来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再也不走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门铃声响起。 宋之漫起身:“我去开门。” 来人是苏合欢,她一见到宋之漫整个人就扑了上去,欢快的说:“之漫,我回来啦,你想我了吗?” 宋之漫抱着她,回:“想死你啦。” 宋之漫帮她把行李箱给提进来,苏合欢边走边问:“哎,我听说宋小四回来了,之漫,宋小四来找你了吗?” 宋之漫不答反问:“你听谁说的?” “詹言侨啊!”苏合欢顺口答道。 就看到宋之漫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她。 苏合欢心虚的搂着宋之漫的手,讨好道:“哎呀,之漫几天没见你又变好看啦!” “别说这些恭维的话。”宋之漫把自己的手从她手心里抽出来,坐在沙发上,气定神闲的看向苏合欢,“说吧,怎么又和詹言侨联系了,和好了?我记得上个月吧,谁在我耳边说‘詹言侨这个大坏蛋,我再也不理他了我要和他分手’,你记得吗,是谁说的?” 苏合欢求饶:“我我我,我说的。”她撇嘴道:“情侣之间吵架很正常的嘛!” 两个人嬉嬉笑笑的聊了一会儿,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些声音。 苏合欢疑惑的看向宋之漫,揶揄道:“宋小漫你不乖哦,偷偷的藏了个人在家里。不行,我要去看看是谁!”她跳下沙发往厨房跑去。 宋之漫也没拦,坐在打开了电视,不一会儿,电视机发出的声音就占满了客厅的空隙。 接着就是苏合欢的一声尖叫:“啊——宋小四,你怎么在这里!” 宋斯南慢条斯理的把衣袖给理上去,依然自得的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了,合欢。”他又接着切菜、洗菜。 苏合欢不确定的揉了揉眼睛,看看眼前的宋斯南,又转过头去看正在看电视的宋之漫,像是想到了什么,做贼似的把厨房的门给关了,小声问道:“你和之漫,同居了?” 宋斯南动作都没停:“你觉得,宋之漫会答应吗?” 闻言,苏合欢赞同性的点了点头:“之漫不会答应,但——”她别有深意的说,“架不住你脸皮厚不是。” “这个真没有。”宋斯南开吸油烟机,点火,往锅里倒油,放食材,动作行云流水帅的一塌糊涂,看的苏合欢有点吃惊:“你还会炒菜呢?” 宋斯南点头:“待会一起吃饭。” 苏合欢下意识的点头,打开了门才反应过来:“你是来做客的吧,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你是主人的感觉呢?” 宋斯南轻笑,他把油烟机和火都给关了,绕到苏合欢这边把半开的门给关上,琢磨了下说:“因为,我就要成为这里的主人了。” “什么意思?” “苏合欢,你帮我说服宋之漫让我住在这里,我帮你搞定路放。”宋斯南言之凿凿的说。 他回国不过十几天,却早就把宋之漫身边的事都调查的一清二楚。 宋之漫住的地方是宋鸿渊买的,三室一厅,她一个人住,平时苏合欢会来留宿,但也是和詹言侨吵架的时候会过来。 而路放……路放一直缠着苏合欢,大抵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使得苏合欢和詹言侨屡屡吵架。 苏合欢显然不太相信他:“路放可不怎么好解决,你确定你可以吗?” “只要你能让我住进这里,我就能解决掉他。”宋斯南肯定的说。 苏合欢半信半疑的扫视着他,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下定决心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好了?” 宋斯南:“嗯。”他低头又琢磨了一下,说:“待会出去,别表露的太明显。” “放心啦!”苏合欢拍拍胸脯,“我做事,你放心!不过你不能忘记,路放啊!” 宋斯南:“不会。” ☆、第四十三章 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断,厨房外的客厅,除却电视机的声音别无其他。 宋之漫单手撑在自己的脸上,看着电视剧。 合欢挠了挠头,爬到她边上,问道:“宋小四怎么在你这儿?” “不知道。”宋之漫是真不知道,一回到家,就看到一个人影杵在家门口了。 合欢追问:“那他怎么就做上菜了呢?” 宋之漫笑而不语的看着苏合欢,看的她发怵:“什么哦,现在是我在问你好吗,宋之漫,请认真回答!” 宋之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他自己乐意的。” 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合欢担忧:“你确定,他做的能吃?” 宋之漫想了想:“不确定,但是我确定比你做的好吃。” 合欢缩了缩脖子,决定还是默默的坐在她边上看电视比较好。 等到开饭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如宋之漫所说,宋斯南做的确实比苏合欢好吃。 三个人吃完,宋斯南自动自发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总觉得哪里不对。”宋之漫小声嘀咕,今天晚上的宋斯南太不一样了,主动做饭、收拾碗筷、洗碗,任劳任怨的,特别不像宋小四。 苏合欢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他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独立惯了吧。” 别人或许会,但是宋斯南……他的劣根性摆在那,别说十年,就算二十年的军事管理都没办法改变他那深入骨髓的痞子行为。 宋之漫太了解他了,所以才觉得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