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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效忠于他。如此看来,洛先生当真是有大才的。 洛云生当然是有大才的。在这个以武为尊的时代,还能因读书写诗而闻名于天下,其才学可见一斑。就连庐山掌门,听说那些“乱涂乱画”是海楼先生的手笔,便立时叫人停止擦洗,还要找工匠,把题字的地方给刻出来。 离开庐山,在浔阳停留一日,辰子戚去了趟鸦翎楼,拿上次询问的答案。 九如镇地处偏远,消息闭塞,但难不倒归云宫的鸟们,几番周折,总算是有了小茹的消息。 “死了?”辰子戚看着手中的消息条子,半晌没缓过来,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 小茹一直在红裳院中,几年前被镇上的一个豪绅看上,想要纳她为妾,银子都给清了,只等着抬人过去。不料给那人的正妻知道了,带了一群人,直接闹到红裳院去,把小茹活活打死了。 “就是那个老给你糖的买豆腐的姑娘?”常娥见辰子戚神色不对,便问了两句,得知人被打死了不免唏嘘,“官府也不管管吗?” “那人的正妻,是金刚门主的小姨子,谁会管?”辰子戚嗤笑,将手心的消息条子攥成了一团。衙门只管百姓与百姓的事,涉及到江湖门派就成了睁眼瞎,更何况,一个青楼的卖笑人,谁会在意…… “我在意。”辰子戚走到无人处,慢慢红了眼睛。 那个一边拿着帕子揽客,一边偷偷给他塞糖果的小茹姐,在他那混乱而艰辛的童年记忆里,是很甜很美的一笔。 丹漪变作人形,轻轻抱住他。 “帮我找找洛先生的行踪吧。”辰子戚哑着嗓子,把脸埋在了丹漪怀里。 “好。” 第八十四章 界碑 洛云生从庐山离开,一路晃晃悠悠往东行。用皖王给的钱,买了一头毛驴, 沽上一壶好酒,在官道上边走边喝。 官道两旁, 皆是田地。如今是种菜的好时节,烈烈骄阳, 照在青绿色的菜叶子上,满是收获的希望。再向前行, 就是浔阳界碑,过了界碑, 便不再是庐山派的辖地。绿油油连成片的菜苗,到界碑附近戛然而止。 仿佛有人在广袤的大地上画了一条线, 线的一侧是繁盛鲜嫩的绿色, 勃勃生机一直蔓延到天边去;另一侧是龟裂干涸的土地和零散孤寂的坟冢, 乌鸦在荒凉的田野上盘旋, 哀哀叫唤。 没有门派统辖的地方, 与无主之地无异。没有人愿意在这里种田, 因为辛辛苦苦种出来,就会被游手好闲的江湖混混抢走。皇室积弱,世道崩卒,大章律典形同虚设。 洛云生拉住驴子,站在界碑处看了很久,提笔,在碑石上一字一顿地写道:【青青田间苗,滚滚黄沙痕。一线裂天地,莫沾界外尘。谁言草木拙,不懂世间人。寒鸦栖树声,忽惊野草坟。】重重地落下最后一笔,洛云生盯着那界碑良久,仰头灌了一大口酒。 长此以往,大章将亡。 年轻的时候,仗着一把剑一支笔,走遍大江南北,看到的不仅仅是山河美景,还有民不聊生、大厦将倾。他出身不凡,自小博览群书,心中怀的是天下大义,总想着靠一己之力扭转乾坤。 同意做皇子的教书先生,给他们讲前朝、讲法典、讲治国,便是希望,能培养出一个可以拯救大章的帝王。然而,还是失败了。一个两个,只知道拉拢大门派苟延残喘,忘了皇族的尊严,忘了治国之本。 “哈哈哈哈,世人皆醉我独醒,何苦来哉!喝酒,喝酒!”洛云生朗声大笑,朝着正在嚼树叶的毛驴举了举酒葫芦。 毛驴看了他一眼,呸地一声吐出了那片不甚好吃的树叶,低头拽了一片菜叶子,嘎嘣嘎嘣嚼得起劲。 一人一驴,就这么慢悠悠地走下去,在天黑之前,找到了一个小镇歇脚。 小镇还算繁华,有客栈,有酒肆。往来的商贩与江湖人,各个形色匆匆。 酒葫芦已经空了,洛云生便先去酒肆沽酒。 “可有浔阳酒?”将酒葫芦递给店家,洛云生开口问。 “没有,过了浔阳地界便没有浔阳酒。”店家是个身材粗壮的妇人,桌案上放着沽酒的木提子和一把锃亮的大刀。 “那便要杜康酒吧。”洛云生掏出一片碎银子扔过去。前朝是不许当街用银子的,只能用铜板;大章开国的时候也是不许的,只是朝廷管辖越来越松懈,江湖中人又不懂这些个,银两就渐渐流通开了。 正沽酒间,对面饭馆里跌跌撞撞跑出来一个小孩子。那孩子瘦瘦弱弱的,手中抱着一只馒头拼命往嘴里塞,还没吃完,就被追打出来的店小二踹倒在地。 “呜呜……”店小二和一个守店的壮汉,围着小孩子踢打,那孩子一边呜呜咽咽地哭,一边把剩下的馒头塞进嘴巴里。 一柄寒剑倏然刺到面前,店小二和壮汉赶紧躲闪。 “你们缘何要打他?”洛云生拦在小孩子面前,冷眼看着那两个大男人。 “你没看到他偷东西吗?”店小二理直气壮道。 洛云生把那孩子拉起来,扔给小二两个铜板。小二拿着铜板在手中掂了掂,看看一脸书生气的洛云生,嗤笑一声,转身进了店中不再理会。 待他回头,那孩子已经撒腿跑开了。酒肆的妇人将沽好的酒葫芦盖上,耷拉着眼睛道:“世道这么乱,先生还是少管闲事的好。” 洛云生微微蹙眉,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腰间的钱袋子,腰间空空如也,“酒葫芦我过会儿来取。”说罢,转身朝着方才那小孩子奔逃的方向追去。 追至一处小巷,却见里面站了两个混混,其中一个抓着那瘦弱的小孩子,将他刚刚偷来的钱袋抢走,将人重重扔到地上。 洛云生一个箭步冲上去,接住孩子,放到一边,“多谢侠士相助,那钱袋是我的,麻烦还给我。” “呦呵,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了?这明明是我的钱袋,被这小王八蛋给偷走了!”混混冷笑着,从腰间拔出一把短刀,抬手就朝洛云生刺来。 洛云生拔剑,稳稳地挡住混混的刀刃。他的剑术在大门派中不值一提,但对付这种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不出几招就把人打倒在地。 混混恶狠狠地瞪着他,突然吹了个口哨。哨声落,在街道两边的院落里,突然冒出了十几个人。 “谁在我们镇上撒野?”为首的人脸上有一道刀疤,虎背熊腰很是凶恶的样子。一群人都拿着大刀,看到洛云生一个文弱书生,轻蔑一笑,问也不问就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