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吧 - 玄幻小说 - 我的酒店开遍末世[经营]在线阅读 - 第154章

第154章

    三分店的外形十分显眼,但路过的幸存者不一定有胆量和好奇心下车查看情况,得从夜明珠塔附近打响名声引流。

    ……

    江云刚停下摩托,一个二级丧尸便冲过来,手上军刀用力戳进脖子搅动,丧尸脑袋无力垂下,仅剩后颈处的一层皮连着没让脑袋掉下去,林蒙熟稔地上前掏晶核。

    “等会儿中午你自己骑车回去。”

    今早云江出门林蒙非要跟上来,云江犟不过林蒙,只好让他一起。

    “好!我保证遵守承诺。”但回去了还要不要来就不一定了。

    生病是他的妈妈,不是云江的妈妈,不出来找药,他自己放心不下。不然昨晚不会彻夜吸收晶核,只为异能升到四级。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杀丧尸的同时四处瞅哪里有药店。

    等到周围没多少丧尸,他们赶紧跑进一间门烂了的药店,里面没有电,黑乎乎的,好在没有丧尸。

    两人适应好一会儿视力才恢复了一半,货架上的药盒凌乱堆在一起,糊成一小片山丘,难以靠肉眼辨别里面还有没有药。

    因为药盒又大又占空间,这个世界空间异能者并不像小说里那样烂大街,很多幸存者搜罗药品经常扔掉药盒,把药和说明书粘在一起拿走。

    他们只能一盒一盒地拿起来看。

    云江仗着风系异能特殊,让风一吹,通过药盒的重量判断里面有没有药,很快搜完靠墙的一整面货架,有五盒漏网之鱼,可惜不是退烧、消炎药。

    林蒙那边更惨,颗粒无收。

    云江把找到的药收起来:“走,下一处。”

    出了门,撞上两只闻声而来的三级丧尸,云江才从部队里回来,受过几年专业训练,比林蒙反应快许多,一脚横踢过去两只丧尸倒地。

    林蒙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运转异能抽出绑在腰带上的军刀冲向丧尸。

    云江比林蒙先处理好其中一只丧尸,这次他没有直接去帮林蒙,而是在旁边指点。

    “左边有火球,丧尸用异能了。”

    林蒙急忙朝右躲,同时凝聚水箭极速射向丧尸,丧尸右半边胳膊被射断掉在地上,他刚准备一鼓作气上去砍掉丧尸脑袋,表哥的提醒应声而至。

    “地上有火。”

    地面灼热火海蔓延,林蒙急忙往后跳,受到火海启发,将军刀藏在凝聚出的水浪中,一同扑向丧尸。

    咯嘣——

    骨头断裂的声音,紧接着丧尸也没了动静。

    林蒙赶紧上去捡起军刀剖晶核,还没来得及高兴自己独立解决了一只三级丧尸,就听见云江冷冷的声音。

    “下次不要做这种危险的事情。为了杀一个丧尸就让武器离手,杀完这个还有下一个,你怎么保证在异能用完前把武器拿回来?”

    林蒙握着晶核手足无措,站到云江面前低着头,一言不发。

    见林蒙这样,云江心中喟叹一口气:“接下来不到危急时刻我不会出手,正好你多练练。”

    寻找到下一间药店前,云江真就没出手,让林蒙一个人对付丧尸,不管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云江只在旁边指导没有出手。

    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一直到他们再次找到一家药店,云江让林蒙停下。

    “快到中午了,你休息会儿把晶核吸收了恢复异能,这家店搜完你就回去。姨妈还在家里等你。”

    林蒙原本想拒绝,听见这话转身去搜寻药盒里的漏网之鱼。

    这次他运气不错,找到一板对乙酰氨基酚片,效果可能比布洛芬好。

    “我把摩托骑走了你怎么办?”

    云江把手上找到的药塞给林蒙:“外面停的电瓶车不少,总有一个能用的。我先去帮你清理路上丧尸,你去开车。”

    送走林蒙,云江望着环城大道的方向,他记得昨天那两人走的这条路。

    第七十六章

    邬玥见外面天气不错, 带上一包喜欢的零食,骑上小电驴出去看风景。

    昔日繁华多彩的城市,失去来来往往的人流后, 格外冷清,就像精美花纹的花瓶不仅失去瓶中新鲜绚烂的花朵,外表还蒙上一层厚厚的灰。不影响观看花瓶原有的花纹,却叫人唏嘘宝物失色。

    邬玥一个人游荡在大街小巷, 漫无目的地闲逛,看见感兴趣地就停下小电驴, 拿上一包零食边走边吃。

    “谁?!”

    角落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声叱喝, 可惜声音的主人太过虚弱, 听起来不过是虚张声势,没有任何威慑力。

    邬玥嗅到空气里隐约的血腥味,没有说话,当即转身离开。

    ……她其实挺不喜欢多管闲事。

    "你、你是……昨天骑车带着长发男的人……咳…咳咳……"

    黑暗中的云江拖着身体出来看, 一眼认出眼前的背影。

    邬玥停下脚步,回头发现是昨天跟踪自己被喝退的人。

    然后, 脚下走得更快了。

    云江手上硬撑着一根钢管站起来, “求…你救我……咳、你有什么条件我可以答应你。”

    邬玥:“?”

    她转身上下打量云江,如同考量一件货物。

    和第一次见面相比,云江现在可以说是狼狈不堪。头发被血和汗液黏住, 死板地贴在额头和耳边,让人一眼瞧见他棱角分明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