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吧 - 历史小说 - 我当女首辅,公主做女帝在线阅读 - 第114章

第114章

    沈灼灼就知道沈清瑶会这么说。

    她和她姐是两种不同性子,用动物来形容,李恒香是狼,沈灼灼是狐狸,那沈清瑶便是鹰,翱翔天际的鹰,振翅一挥,满是高傲狠厉。

    或许对于沈清瑶来说,李恒香现在的性子,才合她的胃口,李恒香若是真让沈灼灼满意了,沈清瑶就不喜欢了。

    情报工作的谍者,每天都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她们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收集情报,身上不可能干干净净,属于黑暗的人,才能更好适应黑暗。

    沈清瑶并不是在跟沈灼灼讨论李恒香,她是在试探沈灼灼,她想知道沈灼灼怎么看待一个合格的谍者,沈灼灼会不会过于君子端方?厌恶不择手段的她。

    “可做人总要有底线,阿姐觉得她现在很好,很适合做这件事,是因为她没有底线,她可以毫无负担的杀人,用各种手段探听情报,这样的人,就像是没有绳的风筝,若有一日风大,她会飞到哪儿,谁都无法猜到。”

    “阿灼,我也可以。”

    没有负担的杀人,用各种手段探听情报,她也可以。

    沈清瑶一句话让沈灼灼沉默了。

    对,沈清瑶在历史上,也是个心狠手辣,毫无底线的人。

    比李恒香不遑多让。

    “但是阿姐身边有我,我就是阿姐的风筝线,李恒香心里,什么都没有。”

    李恒香的亲族早就已经死了,她自己一个人摸爬滚打,一点点长大,在蛮族手下讨生活,她早就没了善念,只有活下去一个念头。

    她曾经将唯一一点善念,给了黑山镇的县令徐禅,历史上,徐禅最后还是死了。

    “她的亲族并不是意外而死,而是被人害死,她的仇人并非位高权重之人,可你看她到安安身边这么久了,可曾提过一句要报仇?如果我死了,阿姐一定会拼尽全力为我报仇,这就是你们的不同之处!”

    沈清瑶有些明白了。

    论看人,她远不及沈灼灼。

    沈灼灼每一个看似无意的动作,每一句随便的话语,其实都隐藏着她的目的,那目的藏得极深,旁人难以辨别,连沈清瑶都看不出来。

    “反正我是不相信李恒香,不过现在她已经明白怎么披上人皮,比以前强多了。阿姐若真的想驯服一匹狼,施恩是不行的,必须下狠手段,让她怕你。”

    沈灼灼之前让谢秋莳帮李恒香解决了她的仇人,那个利用手里一点点钱权,就欺压百姓,鱼肉乡亲的人渣。

    这份恩情落在谢秋莳身上,于是李恒香对谢秋莳更加忠诚了,现在都主动为谢秋莳思考,帮谢秋莳扩大势力了。

    但这还不够,单单一点恩情,不足以让李恒香为谢秋莳死心塌地。

    谢秋莳解决完蛮族和亲的事情后,得有新动作才行,对哪一家先下手,能否一击必杀,是沈灼灼这个幕僚该考虑的事情。

    谢秋莳确实有打算动一动,不然这满朝文武,外加自己人,都觉得她这个太子软弱可欺了。

    第47章 贪官

    李恒香第二日远赴江南, 走之前还不忘先写一封告罪书,简述自己不得不刚到京城就走的原因,让谢秋莳别怪罪她。

    谢秋莳拿到告罪书后, 不仅没有怪罪, 反倒对她大加赞赏,还许诺她回来,金银珠宝的赏赐不会少,若是能查到什么,内部的位置也能动一动。

    现在谢秋莳手底下的情报网络已经初见规模,再不像以前那样, 维持在小打小闹的范围里,因此也不能再无名无姓的这么下去。

    谢秋莳有意整合一番,取个名字。

    “今天喊你过来,就是打算让你帮我参考一番,选哪个名字合适。”

    写着名字的纸张落在桌上, 摊在沈灼灼面前,沈灼灼拿起几张沉思, 有点儿选不出来。

    今天沈灼灼刚上班,就被谢秋莳叫到宫里了,准确来说是太子东宫。

    东宫和议政殿的方向对着,比较靠东,距离沈灼灼上班的地方不远,多走几步路而已, 之前沈灼灼路过几次, 还真没进来看过。

    东宫原本是太子寝宫和议政的合体, 不过寝宫比较靠后,议政之地在前, 现在谢秋莳还住在永平殿,没事儿出宫到沈府住着,因此东宫的寝宫还处于封存状态,最多谢秋莳有时会想午休一段时间。

    毕竟是个落脚的地方,就算还处于半封宫的状态,那也不能马虎,因此这一处地方照旧是富丽堂皇,香炉点着微甜的清香。

    茉莉花香?

    “不如就算这个吧。”

    沈灼灼拿了一张纸出来。

    “花神?”谢秋莳接过来一看,有些惊讶,“你怎么选了这个,我还以为你会选个更霸气一些,而不是风花雪月。”

    “天下万花,尽归花神,以神为名,还不够霸气吗?”

    沈灼灼其实就是选不出太好听的名字,闻到花香,就选花神了。

    “倒也不是,花神为名,那你姐姐就得选个代号了,你想让她是什么花?”

    “牡丹为花中之王,牡丹肯定要做花神的图纹,牡丹之下,荷花自有风骨,我喜欢荷花。”

    “那就荷花,以荷花纹路为标识,是你姐姐这一派的人,其余人,我叫她们自己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