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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02节

    他的上衣还保持着卷起到下巴的状态,也就是说他目前是以接近半裸的状态面对斯特兰奇。

    在如此狭小简陋的房间,如此近的距离中,衣冠不整地和另一个奇装异服的人面面相觑……真该死,他的报告该怎么写?如果可以的话他当然希望能把这部分含糊过去,但这项任务的负责人是弗瑞局长,他对瞒过局长这件事没什么信心。

    话又说回来了,他过去其实也没真正费心过隐瞒什么。

    他,雅各·希克利,作为被从小培养的特工,一向是忠诚的代名词。哪怕是局长本人也从不觉得他对政府和组织有任何不满,他的消极怠工和含糊其辞一向被理解为能力不足。

    考虑到这个,弗瑞局长可能也不是那么难以欺骗。

    见鬼,他不该往这个方向思考的,现在他开始忧心组织内部的情况了,如果连最聪明的局长都只有这个水平,他们真的相信自己能控制住那些“超人类”吗?

    希克利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撑着地面站起身。斯特兰奇眯着眼睛打量他,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

    “还在想到底是什么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斯特兰奇说,“看到你真是解开了我的疑惑。”

    “他们”?希克利奇怪地想,“他们”是谁?

    “告诉我你来这里的目的。”斯特兰奇的声音很冷漠,但并不惹人生厌。

    这点和希克利在资料中看到的完全不同。每一份来自认识斯特兰奇的人的口供都生动地描述了这位前医生有多么的“自命不凡、自以为是、自我中心”和夸夸其谈,然而在希克利看来,斯特兰奇的冷漠更像是教科书式的严谨。

    “呃……”希克利茫然地挤出一个音节。

    说到这,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来卡玛泰姬是干什么的。他接到的任务说明只告诉他尽快抵达这地方,下一步行动应该由上级传达。

    看来只能他自己见机行事了。

    希克利想了一会儿,说:“如果我告诉你,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来这里有什么目的,这个理由对你来说有足够的可信度吗?”

    斯特兰奇冰冷的灰眼睛里突然流露出一丝笑意。

    “那其实是唯一的正确答案,希克利先生。”他说。

    在纽约安安分分地住了半个多月后,康斯坦丁坐不住了。

    他尝试离开这幢别墅,想来亚度尼斯并没有要把他监禁起来的意思,他只要想到离开,大门就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了他的前方。

    好吧,不管经历多少次,“房子”本身是活的,并且还一定程度上能理解他的意图——还是超过了康斯坦丁的承受能力。

    不要误会,他对亚度尼斯的同族、眷族活着别的类似的东西没有任何偏见。有时候康斯坦丁甚至会觉得它们有种特殊的魅力,不过他能理解这种魅力的最主要原因是它们不敢伤害他。在这基础上,康斯坦丁觉得这些怪物们颇有种脑干缺失、智力缺陷的美。

    但是,讲讲道理,“房屋”不该是一个让居住者感到安全和放松的地方吗?

    亚度尼斯的房子两者皆无。

    这地界既不安全也不放松,康斯坦丁发誓这房子在缓慢地吃掉身体内部的东西,而且因为房子不敢吃亚度尼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了不是吗——所以只有他在被吃。

    关于被吃这个,康斯坦丁其实也没那么排斥。怎么着受罪不是受罪呢?相比亚度尼斯的游戏,被吃简直和被挠痒痒没有区别。既没有真实的伤害,也不会感到疼痛,最妙的是房子只吃多余的肉,不会对重要的器官下手。

    损失了不少肌肉确实让康斯坦丁有点不快,然而,考虑到亚度尼斯不在乎他有没有饱满的胸肌和线条分明的腹肌,瘦弱些也无伤大雅。

    康斯坦丁最讨厌的还是房子能理解他。

    住在里面,他无时无刻没有被窥伺的感觉。眼神从每一个方向流淌过来,简直像海潮或者雾气一样挤压着他。

    “我要搬出去。”在附近转悠了一个下午后,康斯坦丁宣布了自己的决定,“这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我已经选好位置了。明天我就搬出去。”

    “也许明天永远不会到来,亲爱的。”

    “……我想搬出去。求你了。”

    “我已经不能满足你了吗,亲爱的?”亚度尼斯失落地垂下了眼睛,他看上去真是被伤透了心。要是再来点眼泪就更妙了,足以成为载入史册的名场面。

    “我们人类有一句谚语,叫做距离产生美。我们人类还有一句谚语,叫做远香近臭。我们人类更有一句谚语,叫……”

    “我能理解你想表达的意思。”亚度尼斯抬手叫停了康斯坦丁。

    “我明天搬出去?”

    亚度尼斯不开心地抿住嘴唇,十指交叉,指头们在胸前扭来扭去。多么可怕啊,康斯坦丁想,他现在看起来就不会给人演戏的感觉了,每个动作都显得笨拙而自然,完全是真情流露。

    但亚度尼斯哪里来的“真情”可以往外流露?

    “有个事我一直没有问,亚度。”康斯坦丁表情奇异,“近些日子,你是不是更像是人了。”

    亚度尼斯精神抖擞。他放下手,两只手都规规矩矩地贴在裤子上,然后他沉着地点了点头,朝康斯坦丁露出自信的笑容。

    那口雪白的牙齿闪闪发光,恰似牙膏外壳上印着的明星面孔。他说:“因为我近些年一直都很努力啊!”

    “我……不认为这是靠努力就能做到的事情。”康斯坦丁慢慢地说。

    他瞄了一眼亚度尼斯的表情,旋即飞快地挪开了视线。

    亚度尼斯容光焕发的样子简直是对眼睛的伤害,就像肮脏街道上杂乱而且廉价感十足的霓虹灯管似的。

    更多的不安从康斯坦丁心中涌现出来,他紧张地回忆了一圈自己这次是怎么和亚度尼斯见面的。

    记忆里什么都没有。完全是一片空白。甚至不仅是遇见亚度尼斯这件事空白,那之前他独自行动时干了什么也是空洞的。他的过去都不能说是千疮百孔了,完全是一个坑紧挨着另一个坑,坑边儿上留了点狭窄的过道而已。

    也就是说,虽然他失去了绝大部分的记忆,但或许还保留了个1%的样子,让他对发生过的事情还有个大致的,可以推理的方向。

    真他妈绝了,康斯坦丁感动地想,这玩意到底怎么折腾他的脑子的?!虽说他确实是属于这玩意,可这玩意就这么胡来乱搞,哪有什么谈恋爱的样子?!

    “我要跟你分手。”康斯坦丁对亚度尼斯说。

    亚度尼斯显然没料到会有这种发展。他愣在原地,笑容也从脸上消失了。康斯坦丁几乎能切身地体会到此刻亚度尼斯缺乏智力的小脑袋瓜里在混乱地闪烁些什么支离破碎的句子,以及在怎么努力地试图将这些零碎的句子组合成有逻辑的对话。

    哈,没想到这个吧,白痴?人类的创造力还是很擅长给你们惊喜的!

    “……嗯,”亚度尼斯最终说,“我不同意?”

    他自己也对自己的话很不确定。肯定的。亚度尼斯其实非常讲道理,至少他肯定理解“只要一方想要分手,就意味着分手”这个道理。分手又不像离婚,还得走好几年的程序,财产分割啊监护权讨论啊……分手就是分手,干脆利落。

    “你不能不同意。”康斯坦丁得意地说,“你不同意也没有用。”

    “……”亚度尼斯在思考。他在思考这段话的逻辑。

    猜得没错,康斯坦丁想,至少这段时间亚度是打算讲道理的。那他肯定能搬走了。终于能搬走了,为了搬出去还要特地分个手,真是麻烦啊……分手之后该怎么办?这是个问题。

    妈的。这可能是个损招。亚度的时间尺度和人类又不一样,他说不定等个几十年,等到他都死了,才想起来是时候结束分手,然后跑过来把他复活,然后才好复合——又或者就干脆死着复合。

    死人在亚度眼里算人类吗?应该是算的?

    妈的。好消息是亚度肯定会反复玩死而复生那招,所以他肯定不会死上很久,坏消息……那可就太多了,康斯坦丁都不想数。光是几十年见不到亚度尼斯就够可怕了。

    “我们没有正式地在一起。”亚度尼斯终于得出了结论,“还没到可以分手的程度。”

    康斯坦丁都想骂人了……然后他忽然也意识到实际上他们没有在一起。他们约会了很多年,约会这个词或许都要加个问号。但他们确实没有“交往”什么的。一直都是亚度尼斯想起来了就过来找他,又或者他遇到巨大的难题实在没办法了就去找亚度尼斯。

    越想越觉得他们的关系乱七八糟的。

    说实话,最让他全情投入的,不就是因为他们俩都乱七八糟的吗?

    第123章 第四种羞耻(23)

    康斯坦丁斜觑过来,脸上没什么表情,身体也很放松,但他的神态里却无端地透出一股底气不足的躲闪。亚度尼斯转了个方向,康斯坦丁在被他捕捉到视线前飞快地偏过头,避开了亚度尼斯的注视。

    他在心虚什么?他为什么要心虚?亚度尼斯想,这也不是康斯坦丁第一次无理取闹,更不是康斯坦丁第一次在相聚一段时间后试图逃跑。

    奇怪的是每一次那么做时康斯坦丁都会表现得十分心虚,而且会在离开后用委婉地手段表达思念——比如在危险的环境中和他通信,或者半夜三更紧急打来一通电话。

    人类的爱实在是个复杂的东西。

    “带我去看看你看中的住处。”亚度尼斯说,避开了关于分手的所有对话。

    康斯坦丁揉了揉食指与中指的缝隙,在身上摸了一圈想找烟。他的手在半空中被亚度尼斯抓住了,康斯坦丁僵着身体凝视亚度尼斯的手,那双手皎白如新生草叶的根茎,指尖是很淡的红色:让人联想到婴儿脸颊泛起的血色。

    理所当然,那双手连指甲都是完美的。相当甜美的、修长的方圆形,修剪得稍微长过指尖,最上方是一圈峨眉月般的白弧。康斯坦丁盯着出了一会儿神,脱口而出道:

    “谁给你剪的指甲?”

    亚度尼斯顺着康斯坦丁的视线看向自己的手指:“我自己剪的。”

    康斯坦丁严肃地问:“剪下来的指甲你不会直接扔进垃圾桶了吧?”

    “喂给房子了。”亚度尼斯说,“剪掉的头发也是。关心这个干什么?”

    “废话,你自己不知道这些东西乱丢会闹出什么大乱子?不过应该也不至于,”康斯坦丁反应过来,沉思道,“我想应该有很多人在盯着你……就算是你丢的垃圾也肯定会被送进实验室反复分析。”

    “这真的只是一具人类的身体。”

    “骗骗自己得了,亚度,别太当真。”

    亚度尼斯闭上嘴。

    “走吧。”康斯坦丁说,“我看中了好几个地方,不过还没定下来到底要住在哪里。带你过去刚好可以参考一下你的意见,不过,你要先答应我:不要做奇怪的事情,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亚度尼斯并拢两指,在额前一划:“我保证,先生。”

    康斯坦丁哈哈大笑着靠过来,在他的脸颊上印了一个吻。

    作为一个半吊子驱魔师——康斯坦丁自己是这么看待他自己的水平的,毕竟,尽管他在驱逐各种非人类时成效卓越,然而大部分时候他所使用的手段都完全不具备可复制性——纽约并不是个陌生的城市。

    不管是上流社会的肥猪,还是底层社会的渣滓,康斯坦丁都打过交道。他对这两者一视同仁,换句话说,他平等地看不起所有人。

    以这种心态待人接物,他的人际关系可想而知:只要是生物的足迹能够抵达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他的仇人。

    倒不是说他没有朋友。康斯坦丁出人意料地擅长交朋友,只是这些朋友大部分最终都会变成他的敌人,没有变成敌人的话也都被他献祭掉了。

    绝大部分献祭并非出自他的本意。但结果一致。这叫他臭名昭著。

    对此亚度尼斯给了一个康斯坦丁没太听懂的评价:“你拥有成为顶尖调查员的资质。尤其是在交友上。”

    康斯坦丁不知道调查员是什么意思,从亚度尼斯的口吻他能听出来这是一个明确的代称,背后有一个群体。

    ——昔豫

    但考虑到亚度尼斯说他自己能成为顶尖调查员……康斯坦丁决定他不想和任何调查员成为朋友。

    敌人的事他现在也不担心。

    亚度尼斯解决了这些麻烦。

    关于那个“契约”,康斯坦丁已经试出具体效果,只要是他许诺过“给你我的生命、给你我的灵魂”的生物,比如许多不必提及姓名的恶魔,对方就会讯速地忘记和他有关的一切。

    如果对方对他怀抱着深仇大恨,并且下定决心要杀死他,折磨他,结果同上。

    而如果是康斯坦丁成为被欠下的那一方,对方就会牢记这件事,记得比自己姓什么叫什么还刻骨铭心。

    所以,他很容易能在纽约找到免费的住处。

    就是位置都很差,基本都位于整座城市最为混乱的街区,要么就是偏僻的垃圾场、汽车报废厂;甚至有些深藏在地下,不是废弃的下水管道,就是不知道过去□□了什么勾当的怪异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