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北宋有点怪 第30节
书迷正在阅读:被读心后我宠冠后宫、八十年代高嫁小保姆、相敬如宾第六年、作精白富美在七零被兵哥哥宠麻了、穿进赛博游戏后逆袭成神、与蓝有关的一切、纠缠[先婚后爱]、天涯遍地是芳草(nph)、在末法时代修仙真刺激、不装了!我闪婚了千亿总裁
“没有没有!”丁兆兰连连摇头:“我们就是见她极有天份,想收她做徒弟。” 天份?陆森扭头看了眼正在院子中,给菜田浇水的金林檎。 似乎是看明白了陆森的想法,丁兆兰急忙解释道:“郎君你家的小丫头,连开百来次短弓,都不觉得累。这是难得的天份,像她这年纪,即使是男孩,连开二十次短弓就很了不得了。” 哦……陆森看着金林檎那小胳膊小腿的,不像是很有天份的人,但他也隐约猜到了,这应该是吃了半个金苹果的功劳。 看来这两人确实不算是有什么恶意。 而且道歉的心态很诚恳,连藤条都背上了。 陆森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家伙,他隔着栅栏说道:“行了,我原谅你们了,你们起来走吧。” 然而丁兆兰却说道:“郎君,我们想跟着你学本事。” 说完话后,他将脑袋磕在地面上,态度相当严肃,丁兆蕙在旁边亦是如此举动。 看着前边匍匐着的两人,陆森笑了:“原来真正目的是这个。但是……我凭什么要教你们?” 丁兆兰抬头:“我知道术法乃大道,非至亲与有缘人不传。只是我觉得,我们兄弟与郎君有缘。” “怎么个有缘法?”陆森饶有兴趣地问道。 他自己连金手指是个啥玩意都没有搞清楚,怎么教人? 况且就算能教,为什么要教给你们,就凭着你们身上绑着些藤条? “相见相识相斗即是缘。郎君,我们两兄弟极有诚心。”丁兆兰低着头,大声喊道:“只要我们能做到的事情,无论是为奴为仆,还是放人放火,只要郎君一句话,我们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虽然看不见他的容貌,可陆森也能从对方的语气中,听出强大的决心和坚毅。 “俺也一样!”丁兆蕙也跟着说道。 “不会教的,你们走吧。”陆森甩甩袖子,转身离开。 两人闻若未闻,依然跪在原地。 回到院子里,陆森察看‘草地’的情况。 经过一晚上,‘草地’区域里已经冒出很多细芽,而且看得出来,这些幼芽的种类很多,有的是长叶,有的是圆叶,大大小小,甚至是颜色也不太相同。 此时蜂箱已经被安置在了东边的角落里,家园系统已经把这窝蜜蜂‘认证’为家蜂。 许多蜜蜂飞出来,在院子里打转,四处寻找花儿采蜜,却没有飞到院子外边去。 “估计再过三四天就能开花了。” 陆森过去看了看蜂箱,里面还有些许蜜,足够这窝蜂存活上好几天,直到草地上百花盛开了。 而此时黑柱和金林檎也已经给菜田松完土,浇完水了。 金林檎拿着短弓,带着两筒箭矢,去了木楼后边练箭。 这次她把箭往山背那边射。 在那里立个靶子,就算箭矢脱靶,也会射中垂直的山体,等箭射完了,她只要翻出栅栏去捡,就能回收大部分的箭。 而且栅栏离山体只有两米的距离,一个小跑翻身就能回到院子,几乎不存在危险的说法。 黑柱去木楼里把篮子和扁担拿了出来,去菜田那里割了些今天新长成的豆角与莴笋,分别放到两个篮子里。 然后他担着篮子来到陆森面前,说道:“郎君,我要去城里卖菜了。” “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哪有主家天天陪仆人去卖菜的道理。”黑柱连连摆手:“要让外人知道我这么不知尊卑,非笑话郎君不可,甚至还有可能会越过郎君打死我不可。” 陆森抖抖眉毛。 黑柱继续问道:“郎君,你有打算购置的物件吗?卖完绿菜后,我帮你带回来。” “还真有。”陆森想了会,说道:“帮我去书局里买些纸砚,还有随便买些书册回来。” “好。” 黑柱乐呵呵地挑着绿菜离开了院子。 在经过丁氏兄弟身边时,他还特意停留了一下,略带着些优越感看着两人。 曾几何时,这种江湖侠客还是黑柱内心中高高在上,无法触及的大人物。 但现在,两人负荆请罪跪倒在门前,想拜入郎君院门而不得。 还是自己际遇好。 黑柱内心哈哈笑着,担着绿菜就下了山。 陆森闲着无聊,干脆换了个摇椅在院子里躺着晒太阳。 虽然现在已经日上三竿,阳光极烈,热气笼罩。 但院子里却是温暖如春,陆森躺在新做好没多久的摇椅上,慢悠悠晃荡着,好不惬意,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等他被人推醒,发现已然中午。 黑柱在一旁说道:“郎君,起来吃饭了。还有,你要的笔墨书册我都已经给你买了回来,放在三楼你房里了。” “麻烦你了。”陆森站了起来。 接着三人便去吃午饭了。 院子外,一直跪趴在地上的丁兆蕙抿抿嘴,说道:“饭菜好香啊。” 丁兆兰也点点头,下意识咽咽口水。 这时候,丁兆蕙突然指着院子的右侧边,说道:“大哥,你看那里,那些草儿是不是长得太快了。” 丁兆兰视线移过去,表情愣了下。 之前他们清晨来的时候,那地方的草儿,稀稀疏疏的,又少又短。 但现在,绿草却已经将那块区域给铺满了,而且似乎还长高了些。 “不用想太多,我们当作没有看到,也别到外面乱传。”丁兆兰把脑袋又重新低了下来。 这院子里的一切,都透着股与众不同。 看不见的墙,长得特别的草儿,还有那些菜,都比他们以往看过的绿菜水灵得多。 如此的异像,越发让丁兆兰觉得,自己应该拜在陆森的门下才行。 等吃过午饭,黑柱和金林檎都去自己的房间里睡午觉。 而陆森则开始翻看书册。 黑柱不识字,所以书册是他乱选的。三本,每本都很薄,里面字也不多。 而且……三本全是艳书。 此时北宋书册用的是字体多是楷书,而且还是所谓的‘繁体字’。 这些字陆森可以看得懂,但让他写出来就不行了。 所以他让黑柱给自己买书册笔砚纸张回来,就是为了练字的。 反正闲着也没有事干,且先练着字吧。 能写出手好字,在与文人交流的时候,也比较方便。 他在房中练字,练着练着,天又快黑了。 黑柱上来唤他下去吃饭,来到一楼,看到院子外,丁氏兄弟已经不见了。 “他们什么时候走的?”陆森坐在凳子上,指指外边。 “刚走一会。” 哦……看来是熬不下去了,这才一天而已。 陆森心里微微摇头。 他没有觉得可惜,反而觉得这是好事。 毕竟他的能力真教不了人。 只是他高兴得太早了。 第二天醒来,他发现丁氏兄弟又来了,这次又是赤裸上身,背着藤条跪在栅栏外。 陆森没有理他们,把桌子搬到院子里,成天成天地练字。 黑柱每天割绿菜去买,小林檎做完家务后,就是不停地练习箭术。 如此……时间一天天过去。 而丁氏兄弟也是很有意思,他们每天早上出现,跪在门外。 傍晚的时候离开消失。 如此过了五天……‘草地’区域那里,盛开了大量的鲜花,甚至还有许多蝴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花间飞舞。 粉的,白的,黄的,时不时聚成一团,盈盈绕绕。 蜜蜂也开始采蜜。 自从草地开花,小林檎射箭的时间少了一半左右,空闲时间都扑到草地里打滚,用草儿给自己编了花环,还做了许多好看的草蓝子,开心地不行。 陆森也懒得管。 两亩的草地,花草生长速度极快,她一个小女孩,怎么都不可能把草儿撸秃的。 丁氏兄弟看到草地开花,表情惊讶了一阵子后,眼神变得更加坚定了。 陆森继续照着书册练字。 因为练字颇废纸张,黑柱卖绿菜赚来的钱,有一半都换成了纸张和墨砚。 在这个时代,读书其实还是挺费钱的。 要想练笔好字,更费钱。 陆森把最后一张白纸涂满大字,随后看着天色,微微皱眉……黑柱怎么还不回来。 此时金林檎见黑柱还不回来,便自己去淘米生火煮饭。 等到饭煮好了,黑柱还是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