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4
书迷正在阅读:快穿之爱的教育、盛宠男妃、就要你了、我是一只失忆的鬼、(伪)反系统再见,掰弯直男系统!、当汉武帝穿成康熙(清穿)、[综漫]在下坂本、你当我愿意变成元婴吗?、快穿之老攻要抱抱、我对你倾心已久
行似是叹了一声,“恩。能进研究所的,基本上都是那种爱钻研的人。一旦灵感到来,就非得抓住,研究出个结果来……”因此经常一忙起来就废寝忘食,忽视外界的一切。用旁人的话说,有点痴,有点疯。研究从来都不是速成的东西,哪怕抓住那丝灵感,想要得到结论,哪怕是阶段性的结论,也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一旦投入进步,短的三五天,长的三五个月,甚至三五年都是再正常朱过的事情。 像他们这种人,爱情是很奢侈的东西。因为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接受自己的男朋友动不动就失联,也受不了爱人完全不记得她的生日,所有的节日都别想他记得。因为灵感来了,别说这些纪念日了,连自己结婚都有忘记的。他们所就有一个,把新娘子一个人丢在婚礼现场,等他终手里的工作终于结束。新娘子气的当场拉了别人结婚,已经快度完蜜月了。 别看他们属于高智商、高学历、高收入人群。可他们这些人大多都是剩男剩女,结婚的那些,基本都是通过相亲走到一起,组成的家庭的原因永远无关爱情。就这一部份,离婚率也是相当的高。 所以,在他发现自己爱上她的时候,他就决定,要适当的减少工作。他希望跟她能步入婚姻的殿堂,并且一起走到老。 “我这个项目结束,以后的工作会少很多。” “不用刻意的。我接下来还在上学,功课可能会很忙。到时你闲下来,我再没时间陪你。”她道:“我只是觉得,你忙归忙,可身体也很重要。”她自己不是什么大女人,更不是离不得男人的人,陪伴固然重要,可只要知道他在,有了空就会回到她身边,且永远都不会背叛,这于她便足够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他的工作很自由,到时她要是忙的没空陪他,他就在家里工作好了。反正绝不能让她有他把工作看得比她重,给别人有机可趁的机会。这么一想其实他完全可以将一些器材搬回家来,以后都不去研究所了好像也行得通。 只是如果那样的话,住这里就不行了。地方小,安保也不够。得另外找个地方,实验室也得重点装修。这么一算,到是刚刚好,正好这几年在这里陪秋秋上学。等她毕业了,再搬去新的地方。 等他收拾完厨房,两人转到客厅。阮秋将营养糖果给他:“营养糖果,以后随身带着,没事就吃一颗。” 秦景行高兴的不行,抱着她就是一顿蹭:“宝贝儿,你对我太好了。” “别那么叫我,怪腻人的。”阮秋一副嫌弃的模样推开他:“等吃完了再跟我说。” “我喜欢你叫宝贝儿。你是我的宝贝,最重要的宝贝。”秦景行低头在她唇上亲了一口,又被她推开。他只好先放弃更深入的打算,拿了一颗放进嘴里,甜中带着一点苦,刚好是他喜欢的口味。“好吃。”心里更高兴,她了解他的口味,真好! “你喜欢就好。”心想这可是002给配的,他是它的主人,它肯定特别了解他的口味。 “宝贝儿也尝尝。”低头,终于还是吻住了她的嘴,让她成功尝到了那糖的味道。 再晚一点,佟妈妈准时打电话来催她回家。 秦景行虽然不愿意她离开,还是乖乖的把人送回去。到了佟家,他跟佟爸爸关进书房,两人不知聊了什么,聊了很久才出来。那时时间已经非常晚了,不能再留的他只好打道回府。 第二天刚吃过早饭,秦景行就到了。 捧着一束红玫瑰,送到阮秋手里。 佟爸爸看的鼻子直喷气,在佟妈妈的安抚下,也只能转头不看。佟妈妈到是笑眯眯的问:“你们要出去玩吗?” 这个两人之间没商量过,阮秋向秦景行。秦景行道:“城郊刚开了一家农家乐,我带秋秋去玩。那里环境不错,老板的手艺也挺好,伯父伯母哪天有空,也可以去转转。” 佟妈妈点了点头:“那宝宝好好去玩,晚上早点回来。” 等出了佟家,阮秋才问他:“昨天怎么没听你提这事?” 秦景行凑过去亲了一口,才道:“昨天回去之后才听人提到。一个叔叔开的农家乐,还没营业。我想着总待在屋里,宝贝儿可能会觉得闷,所以想着出去转转。那附近有几座山,空气挺好。趁着现在没人,咱们先去玩个鲜。” 总待在城里的人总是向往清山绿水,再加上她本就来自山村,猛不丁的到城市这种钢筋水泥造就的城市里,怕是会更想念那样的环境。那农家乐就在山间,出了房门入目的就是一片青山,环境是真的好,也跟她原来生活的村子挺像。 到了地方,阮秋也得承认,这里确实值得来。相对于热闹喧嚣的城市,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园。这里有个不大的湖,农家乐就建在湖边上。三间红砖大瓦房,半米高的院子。外面连着一幢幢竹搭的凉亭。湖里还有船,船上也搭着篷子。都是挡阳光却不挡风的设计,夏天在这里刚刚好,到了天冷的时候怕是不行。 两人刚到大瓦房前,里面出来一个男人。看到秦景行大吃一惊:“景行?你怎么来了?”然后就看到两人十指相扣的手,这下好了,彻底失了声,只呆呆的看着两人的手。 秦景行没管他,绕过他往里面去:“原叔,来客了。” 一个中年男人听到声音出来:“我听着声音就像是景行,你怎么有空过来?”然后也看到阮秋以及那十指相扣的手了。他到比之前那男人接受度高点,只怔了一下就笑道:“这姑娘长得真漂亮,是你女朋友?” 秦景行道:“这是温秋,我女朋友。秋秋,这是原叔,我家邻居。最大的爱好就是游山玩水和厨艺……你跟着我一起叫原叔就好。” “原叔好。”阮秋立刻叫人。“我是温秋。” “好,好。”原步云笑道,又对秦景行道:“唉哟,你爸妈要是知道你找到个这么好的女朋友,肯定得高兴疯了。他们一直担心你这辈子会跟实验室过一辈子。” “那是,因为秋秋特别好。”秦景行笑眯眯的道,语气特别骄傲。 之前那个男人终于缓过了劲,走了进来:“叔,我刚才出现幻觉了,看到景行居然跟一个小姑娘手牵手,十指相扣的那种。” 原叔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侄子,“你没出现幻觉。” 原青芳转头,好半晌才叫道:“你不是自称对异性过敏,要跟自己的右手相伴终身的吗?” 秦景行白了他一眼:“那是因为我没碰到秋秋,现在我遇到了秋秋,那些症状当然不会再有了。你不知道秋秋有多好,长得漂亮最她所有优点里最不明显的。她特别聪明,现在就读京医大。对了,她的医术还特别好,现在正在给我调理身体。你有没有觉得我身体变好了很多?都是秋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