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吧 - 修真小说 - 盖世双谐在线阅读 - 第十四章 夜闯鲁王府

第十四章 夜闯鲁王府

    夜,鲁王府。

    一间大屋中,站着三个人。

    一个,在笼子里。

    两个,在铁笼外。

    咱还是先说那笼外的两位。

    其中,身着锦衣华服的一位,便是这鲁王府的世子。

    此人姓朱名爀,也就是咱们之前提到过的那位“小王爷”;关于这货的名字为什么是这种冷僻字,我印象中我以前好像解释过,这里就不再重复赘述了。

    这个朱爀,今年二十有五,生了张国字脸,脸上的五官极为鲜明。

    那是一字浓眉、杏圆大眼、通关鼻梁,方海阔口……这长相往你面前一杵,你绝对是过目难忘。

    而身形方面,朱爀也与一般的皇族子弟不同:那时的大部分皇族后代,都因为缺乏劳动,养尊处优,所以长得胖弱无力,但这朱爀,俨然是将身材练得十分矫健,虽然他的身高也就一米七不到,但照样能给人一种高大健壮的感觉。

    当然,若要跟此刻站在他身边的另一位比,那他可就差远了……

    但见那厮,高人一头,奓人一臂,相貌魁伟,须发如鬃……他只是往那儿一站,便如罗汉金刚一般,有一种慑人的威势。

    这位又是谁啊?

    此处书中代言,他便是那火莲教教主——尸烆子,人前自称“火莲大仙”。

    列位,您从他这道号就能看出来,这不是什么正经道士。

    一般来说,无论是玄奇宗那种世人不知的道门,还是那些世俗所知晓的道家门派,都不会起这种跟尸邪沾边的道号;唯有魔道,才会搞些类似“九毒神君”、“阴山天尊”这样的阴间名号。

    这个尸烆子,无疑就是魔道传人,不过他也并不算很厉害,只是学了点皮毛而已。

    他的师父倒是有点能耐,后文我们也会提到,此处便暂且不说。

    还说这尸烆子吧……

    这厮身穿一袭黑色法袍,那袍子的款式似僧非僧,似道非道,袍前两襟和袍后正中皆绣着火莲标志,再结合他那长相,活脱脱一个邪教教祖的样儿。

    那这么一位,又是怎么和朱爀混到一起的呢?

    无他……互相利用尔。

    朱爀这人的野心不小,区区鲁王之位有点满足不了他,所以他想借尸烆子这妖道之能,以“火莲教”为跳板,另图大业。

    而尸烆子呢,自也不会拒绝“鲁王府”这顶保护伞——有了朱爀撑腰,至少在这济宁地界上,他的火莲教绝对是横行无忌。wap.

    这二人,可说是各怀鬼胎,谁也没把对方当个人,只当是杯喝完就可以扔的奶茶。

    但表面上呢,他们还是一副主仆相敬如宾的姿态,和和气气的,毕竟……这杯茶,一时半会儿他们还喝不完。

    “呵……不错,这还真是个稀奇玩意儿。”此刻,朱爀绕着房中间那个一人多高的大铁笼子,上下打量着笼中的人,口中还念念有词。

    尸烆子则是面露得色,恭敬地应道:“小王爷喜欢就好……不过说实话,这次的这个,实属罕有,贫道费了很大的功夫……”

    “哎~亏待不了你的。”朱爀知道对方这是要好处,他即刻不耐烦地应道,“过几天不就是寒衣节了吗?你就随便找个由头,让百姓再‘烧献’一回好了,本王准了。”

    “是。”尸烆子低头、微笑,“多谢小王爷。”

    “诶?”朱爀对尸烆子敛财的细节并不感兴趣,此时他的注意力全在那笼中之人身上,故马上又问道,“他会说话吗?”

    “只会说蛮语。”尸烆子道,“没人听得懂。”

    “哦……”朱爀的神情有些失望,“那若教他我们的话,他能学会吗?”

    “应该可以。”尸烆子回道,“据贫道所知,早在唐时便有关于驯化这种昆仑奴的记载,即便无法教会他说,至少也能教懂他听。”

    看到这儿可能您也明白了,他们俩此时正在进行评头论足的对象,即那个被关在铁笼里的人,是一个黑人。

    正如尸烆子所言,盛唐时期,我国长安便有“昆仑奴,新罗婢”之说,其中有些是阿拉伯国家那边上供的黑奴,还有些则是自南洋诸国及沿海一代流入,当然那时的人也分不清非洲黑人和东南亚人的区别,看到皮肤黝黑的都认为是“昆仑奴”。

    而在咱们故事发生的这个大朙朝,华夏大地上的黑人反倒是比唐时还少见了。

    尽管在欧洲和美洲大陆,此时节正值十七世纪黑奴贩卖业的鼎盛时期,但大朙的朝廷对这块倒是完全不敢兴趣,甚至是一种禁止的态度。

    眼下尸烆子送给小王爷的这个“昆仑奴”,是在海上被一些海盗给抓住,从福建沿海一带进入大朙的。

    本来呢,经过一番辗转买卖,买到他的那伙人贩子打算将其一路运到京城,卖个大价钱,谁知在经过山东的时候被火莲教给“截胡”了。

    没办法,他们也只能以一个还能接受的价格卖给火莲教,要是他们头铁就是不卖,那恐怕非但是钱拿不着,命都得留下。

    “嗯……”此时,朱爀听到可以“驯化”这个黑叔叔,神色便又舒展了几分,“好,好好好……哈哈……这可比那鸟兽好玩儿。”他顿了顿,忽想起了什么,又道,“对了,他有名字吗?”

    “昆仑奴大多是没有名字的。”尸烆子说着,便从袖中拿出了一块铁牌,“不过……这个昆仑奴似乎有些特别,抓到他的海盗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铁牌上,他叫……”

    尸烆子的话在此戛然而止。

    他突然就停止了动作,停止了发言,且神色陡变,全身僵立。

    这样持续了整整五秒后,他才又开口道:“有人来了。”

    “什么?”朱爀一脸疑惑,不明白他的意思。

    尸烆子只能再说得具体些:“有外人……闯进王府来了。”

    …………

    数分钟前,鲁王府外。

    夜色中,一道人影如露水趟叶般无声潜来。

    此人一身鹑衣,脚踏草鞋,胸前斜扎着一个包袱,背上背一把单刀。

    这个造型看着……三分像刺客,七分倒更像贼。

    鲁王府的守备说不上森严,但也并非形同虚设,除了各处都有灯笼照亮,有守卫按固定路线巡逻之外……那高墙大院之中,还养了不少狗。

    众所周知,狗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防盗系统中独一档。

    我管你是什么武林高手还是IMF小队,哪怕你脚不沾地,只要被狗发现了,那叫声一起,你该暴露还是得暴露。

    当然,要攻破这个“系统”也不难……

    却见那鹑衣客,来到墙脚下,以耳功辨了辨守卫的位置,确认这附近暂时无人了,他便从随身带的包袱里拿出了几个江米团子,甩手便扔进了院里。

    这一手,绿林道上的基本都会,一般有两种弄法——

    第一种:把江米和女人的头发搅拌在一块儿,捏成团儿,再拿香油一炸,丢给狗吃,狗只要吃了,便张不开嘴了,既无法咬人,也无法叫出声来。

    第二种:也是用香油炸江米团子,不过里面不拌头发,而是直接下药,让狗吃了睡过去。

    这两种方法有什么区别呢?

    很简单,用第一种法子,比较节约时间,狗只要一咬团子,贼就可以翻墙进院儿了,但是,之后若没人及时发现,那狗有一定几率会死。

    用第二种法子呢,扔完团子以后要等一会儿,贼得确认狗吃下团子并睡着了,才能进院儿,这样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但好处是狗只会睡过去,没有性命危险……当然了,事后被主人打死那是另一回事啊。

    或许又有人要说了,费那劲干嘛?直接往江米团子里下毒,把狗毒死不也一样吗?

    这个呢……就不合规矩了。

    常言道,盗亦有道。

    您别看绿林道的人干的都是违法的事儿,但人家也有人家的讲究。

    江米团子里放毒药是可以,而且毒药的成本的确比迷药要低,但这样做存在一种危险——可能会有多余的团子散落在地上,第二天被小孩儿捡到之后往嘴里塞。

    您生在新社会,可能觉得捡了地上的食物往嘴里放不可思议,也难以想象会有尚不懂事的孩子在院儿里乱跑没人看着,但在那个时候,这种都不叫事儿。

    那拌了头发的团子,小孩儿捡起来吃了也没事儿,因为人是可以用手把黏在嘴里的东西拉出来的,小孩嚼了两口觉得不对,自然会往外抠往外吐。

    而那放了迷药的呢,也吃不死人。

    但要是往团子搁毒药,虽然概率不高……但确有可能意外把人毒死。

    所以绿林道上有规矩,打狗的团子不喂毒,谁喂毒谁就是犯了那断子绝孙的罪过。

    这位鹑衣客也是守规矩的,他扔的是那放了迷药的团子,所以扔完后稍等了片刻,待他确认了这面墙后的两条狗没动静了,这才翻墙入院儿。

    可惜啊……

    这位兄弟,算到了守卫,也算到了狗,却是没算到,除了这些常见的防盗手段外,这鲁王府还有一重“保险”——道术。

    他可不知,那尸烆子早已在鲁王府墙内布下一个隐阵,只要有那没沾过他那“火莲教香火”的人进来,施法者立刻就能察觉。

    这一手,尸烆子对朱爀说,是为了“保护小王爷”,但其实呢……他更多的是想监视王府,以防朱爀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在此召见某些他不认识的人,搞些他不知晓的勾当。

    眼下,这鹑衣客刚一踏入鲁王府的院墙之内,远在内庭某屋中的尸烆子便感应到了,所以后者当时便顿住身形,凝神而探。

    那鹑衣客的轻功也是不俗,他轻松翻越高墙后,又迅速的、无声无息地穿过了偌大的院子,在接近内庭时,他脚下轻点,游壁而上,单手一攀就翻上了屋檐。

    像他这种绿林道上的惯偷,对于大户人家家里的建筑格局,通常都有一套自己的分析方式,毕竟他入过的院儿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经验丰富。

    再者,那时候东南西北四厢的分法本就有规律,结合宅内守卫的分配情况,确也不难辨别出库房的位置。

    因此,这鹑衣客稍事观察,便确定了目标所在。

    然后,他便如一只壁虎般,借黑云遮月之时,顺着房檐一路游进,不多会儿就来到了库房门口。

    库房就是库房,即便是三更半夜,门口也挂着俩灯笼,站着俩守卫。

    不过嘛……在那个没有摄像头的年代,守卫偷懒能偷到什么地步也是可想而知的。

    就说库房门口这两位吧,一个抱着手里的长枪,背靠墙,两眼都已经闭起来了;另一个则是干脆坐在地上,长枪都扔到了一边。

    你说,他们这样,来接岗的人看到会不会骂他们?

    害,轮班制嘛,以后轮到他们值白班,别人夜班的时候,他们自然也会假装没看见。

    说到底,大家都是打工的,混口饭吃,都不容易,何必互相为难呢。

    啪——

    啪——

    鹑衣客从屋檐翻下来时,整个人落地都没发出一丁点儿声音,不过他出手打晕那两名守卫时,还是不可避免地发出了一点点响动。

    此处再说个题外话,影视动漫中堪称泛滥的“用手刀迅击他人后颈,将人打昏”这个操作,在现实中是几乎不可能成功的。

    打轻了,人根本不会晕;打重了,人是有可能会昏倒,但也可能造成脊柱永久损伤,或是当场死亡。

    而且这力度,也没有一个标准,因为人和人的体质不可一概而论,哪怕同一个力道同一个角度打下去,也可能是不同的结果。

    同理,打下巴、太阳穴、腹部……也是类似的。

    那么咱这书里的角色,就说这位鹑衣客吧,他这个操作怎么解释呢?

    好说,用内力打了特定的穴道,保证昏迷,但不致死。

    “你胆子不小啊。”

    就在鹑衣客俯身去那两个守卫身上摸索钥匙的时候,忽然,一个说话声自他背后响起。

    “王府你都敢闯。”这说话之人,显然就是那尸烆子,“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呵……”不料,那鹑衣客闻声,竟是笑了,他边笑还边起身,面向了对方,“你怎么知道,我还真就是‘要钱不要命’的。”三天两觉的盖世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