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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14章 养猪业的兴起

    冯永转身望去,原是张苞。

    只听得张苞言道,“既然你能多给安国一份,想来定不会介意再多给我一份。

    凭什么?

    关兴是我的舅子哥,你是我的什……咳!

    算了,看在张星忆的面上,给就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嗯,没问题,我再多写两份,到时张君侯也拿一份。”

    “什么君侯不君侯的,你也是做了君侯的人了,注意自己的言行。”

    关兴皱眉道,“再说了,我与兴武情同手足,你唤我阿兄,又何须对兴武这般生分?”

    冯永额头又开始微微冒汗,一个是舅子哥,一个是前小女友的哥哥,而这两人又偏偏是好兄弟,这生不生分的,似乎都不太好……

    张苞似乎看出了冯永的心思,瞟了他一眼,又以目示意关兴。

    关兴咳了一声,说道,“南乡那里是你的地盘,四娘去了那里,让人注意着点,可莫要让她受了什么委屈。”

    “不会的不会的,”冯永抹了抹额头,“我早已传了消息过去,让人好好地看着。”

    你竟是早就传了消息过去?

    关兴一听,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冯永。

    张苞同时也斜视过来,眼中带着强烈的防备之意:你想干嘛?

    我能干嘛?叫我帮忙看着点的是你们,我说早就传了消息过去你们又这眼神,什么个意思?

    没意思透了!

    “两位阿兄,我先去吩咐庖房做菜。”

    冯永实在是受不了这诡异的气氛,只得脚底抹油溜了。

    关兴和张苞对视一眼,还没说话,只见冯永又有些尴尬地退了回来,“那个,两位阿兄,想吃点什么?小弟让庖房顺便也做点。”

    唉,外头一堆人喊自己兄长,这回到府上,就多了两位阿兄,有点不习惯。

    关兴沉吟一下,“上回三娘带回府时带的那个猪蹄子味道不错,挺好吃,吃着也有嚼劲,整几个大的,大猪蹄子。”

    “大……”

    冯永张嘴结舌,哼哼一声,嘴角抽抽。

    倒是张苞听到关兴要吃猪蹄子,有些吃惊和意外,“那玩意能吃?”

    关兴点头,“别人做出来的不能吃,但这小……嗯,这冯府上做出来的却是一绝。第一次吃的时候若不是三娘说是用猪蹄做出来的,我还不信呢。”

    “安国既如此说,那我也来几个吧。”张苞点点头,又强调地对着冯永说道,“大猪蹄子。”

    冯永:……

    “两位阿兄,我不是大猪蹄子。”

    冯永幽幽地无力辩解道。

    关兴有些担心地看了冯永一眼,“你无事吧?怎么说起胡话来了?”

    心道莫不是陛下和皇后突然来到冯府上,让这个妹夫过于紧张,导致旧疾复发?

    “没人说你是大猪蹄子啊,是叫你去做大猪蹄子。”

    张苞也跟着说了一句。

    我特么的……

    我也不想做大猪蹄子啊!

    冯永幽怨地看了一眼无辜的两人,灰溜溜地败退。

    不一会儿,府里开始弥漫起食物的香气。

    冯府的吃食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阿斗在宴席上吃一口称赞一句,胖乎乎地脸上因为嘴里塞满了食物,显得更是圆鼓鼓的很有喜感。

    特别是对红烧肉情有独钟,吃了个满嘴流油。

    就连身为女子的张星彩,亦是毫不示弱,不但把自己案上的糖醋排骨一扫而光,甚至冯永还从她脸上看到了意犹未尽。

    于是连忙跑下去又让人把各份菜肴多做了几份,这才满足了几人的胃口。

    临走前,阿斗还把府上没吃完的食物全部打包,连关兴原本想留两只猪蹄,带回自己府上慢慢吃,也被阿斗拿走了。

    “阿兄莫急,这猪蹄虽没有了,但庖房里还有半扇猪肉,阿兄还想吃什么?待会小弟让厨子再多做一些,后头让人送过去。”

    冯永悄悄地安慰关兴。

    这时候的肉类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很珍贵的。

    猪肉在汉代时,非但没有被贬低到唐宋时代的那个低贱地位,恰恰相反,反而是比先秦时期的地位有所提高。

    西汉的皇族刘安所写的《淮南子》中就有记载:夫飨大高而彘为上牲者,非彘能贤於野兽麋鹿也,而神明独飨之……

    也就是说,猪肉乃是上等肉食,是平常用来祭祀神明的东西。

    大地主家里,甚至还有专门的养猪人。

    不过在南乡对猪进行大规模舍养之前,世间大部分人养猪那叫牧猪,也就是赶着猪到野外觅食,像牧牛牧羊一样。

    这种放牧式养出来的猪,性格极为凶悍,一般人还真做不来杀猪匠,至少孔武有力那是必要条件。

    而对猪进行阉割后,猪就会变得性格温顺,不会跳栏乱窜,适合进行舍养育肥。

    随着南乡阉割技术的成熟,汉中开始流行对猪进行舍养。

    汉中的庄园式农业为养猪提供了一部分食物来源,还有一部分则来自野外的猪草,甚至还有人学南乡那样,大面积种竽头,用茎叶当饲料。

    而地底下的竽头又可以挖出来给庄园的那些奴隶当口粮。

    从这一方面来说,许家本来打算卖给冯永暖榻,最后被冯永扔到地头种地的许娘子功不可没。

    解决了饲料来源的问题,这种养猪方式流行起来那就是理所当然的事,甚至还开始传到了锦城。

    如今阉割界的扛把子吴明,乃是汉中鼎鼎有名的“一把刀”,整天带着徒弟横行于汉中各个庄园的猪舍,所到之处,群猪哀嚎,鸡飞狗跳。

    每次引得众人围观的同时,感受到众人羡慕中带着佩服的眼光,让吴明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高潮,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吴明如今在汉中是大受各家庄园管事最欢迎的人物之一,每每帮忙给别家阉割猪鸡完毕,腰包都要鼓上一圈。

    而养猪业的兴起,除了给各家提供肉食以外,还大量供应给南乡的工坊牧场矿场,让南乡的肉类供应终于不再紧张。

    特别是矿场,本就是苦力活,劳动量大,需要补充的热量也多。

    如果没有肉类补充,那消耗的粮食是惊人的,而且未必能提供足够的热量。

    让吴明带着徒弟去各家的养猪场帮忙阉割,一是想让他手下的那些徒弟多积累些经验,二是冯永想尽快把养猪业推广开来。

    没想到竟是成就了南乡的教育产业中最先有产出效应的行业。

    现在已经开始有人想着法子挖吴明手下的徒弟了,而且出的代价还不低。

    可惜的是所有人都低估了冯永对教育行业的重视程度——阉割业也属于南乡教育界的管理范围。

    除了明里暗里扣在他们身上的那些枷锁,南乡被人称为群魔乱舞之地,自然是比其他地方有着特殊的一面。

    比如吴明,他身上就有一个益州典农校尉属官的身份呢,虽然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帽子,而且能不能算得上是朝廷认可的官职还说不定。

    但对于南乡那些刚从温饱线挣扎过来的苍头黔首来说,那已经是三辈子都渴望不及的东西。

    官帽子虽然只有一个吴明能戴上,但至少这就是一种希望,在别的地方看不到的希望。

    还有一个可以让子孙后代可以识字读书的学堂,就足以让那些刚刚翻身成为良籍的黔首死死地守在这里。

    更不说那些衣食无忧的福利、子孙前途光明之类的东西。

    这哪是那些仍只把他们当作地位低下的手艺人的其他地方所能给予的?

    所以南乡工坊牧场,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挤破了脑袋都想落户的地方。

    相对于汉中的其他地方,此时的南乡就如后世的北上广,有着强大的吸引力。

    人口的大量涌入,就有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冯永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人材储备。

    如今冯庄已经有了一个大猪舍,甚至庄子上还配有两个阉匠,都是从吴明手底下出师的徒弟,从南乡那边调过来的。

    所以庄上的猪肉是不缺的,冯永这才找了一个空隙,赶紧刷舅子哥的好感度。

    毕竟等自己明天动身去越雋后,还得仰仗舅子哥帮忙照看庄子。

    “今日的那些菜肴全部来两份,一份送到安国府上,一份送到我府上。特别是那个糖渍红肉,多做一些,好吃!”

    关兴听到冯永的话,心想这小子倒是识趣,只是还没等他说话,旁边突然就有人凑过来,插了一嘴。

    “如今这猪肉竟是没了以前的膻骚味,好吃多了,你小子连养个猪都比别人厉害一些,确实是个有本事的。”

    张苞说着,还嚼了一下嘴巴,看样子是在舔扫牙缝里的肉沫,竟是有些不满意,“皇上来了你也不好好招待,才做了那么一点,小里小气的!都不够吃……嗝~”

    然后打了一个饱嗝。

    如果不是打不过他,冯永当真想暴打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某人狗头。

    不过想想张星忆,张苞看自己不顺眼也是正常。

    算了,先忍了。

    “张家兄长,那不叫糖渍红肉,叫红烧肉。”

    冯永先是纠正了一下张苞的错误,然后又说道,“家里的食材只够做一份了,想要多做,还得到城里买食材,如今天色已晚,怕是来不及。”

    阿斗夫妇吃饭,带过来的随从有资格上跟着上席也就关兴张苞,但就是这四个人,就让冯府的厨子忙了个四脚朝天,庖房里的佐料差不多都见了底。

    张苞“啧”了一声,“明日我就让人送头肥猪过来,到时你再让人做上一些,这总行了吧?”

    “明日我就要去越雋上任了。”

    冯永斜眼看了一眼张苞。

    张苞闷哼一声,不满地点了点冯永,“你小子不厚道,以前每有好东西,都会给我府上送一份的,现在你变了……”

    我特么的!

    冯永弄死这个张苞的心都有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

    还是在舅子哥面前提这个,故意的吧?

    “咳,兴武,明日他就要动身去越雋,事务繁多,就别再麻烦了。一份就够了,到时候你让人把吃食送到张府上,让张家叔母也尝一尝。”

    关兴终于开了口,前半句是对张苞说的,后半句却是对着冯永吩咐道。

    一边是妹夫,一边是兄弟,手心手背都是肉,关兴终是和了稀泥,提出一个解决办法。

    只是关兴心里终究还是有所不甘,又忍不住偷偷地拉着冯永低声地吩咐了一句:“明日我让人送些猪蹄过来,你让人帮我做几个大猪蹄子,这总可以吧?”

    与冯永亲近的几家,如今也学着汉中的模样,在锦城外面的庄子上养了一些猪,只是烹饪手法仍然落后,远达不到冯府的水准。

    “没问题没问题。”

    冯永连连点头。

    舅子哥的要求,那自然是必须要做到的。

    毕竟当初虽然关兴看自己不顺眼,但在娶关姬这件事却是一点也没有为难自己,这让冯永觉得舅子哥人品还是非常不错的。

    张苞在旁边看了,当即就有些酸溜溜。

    待车驾走上官道,这才开口道,“这冯明文,终还是与安国亲近一些啊。”

    自己要送一头肥猪过来让他做,他一口拒绝。

    安国要送几个猪蹄过来让他做,他满口应下。

    这亲疏之别,一眼便明。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想当初,毛布刚出来的时候,四娘可是锦城第一个穿上毛衣的人呢。

    虽然明里跟安国一样,看着那冯明文不顺眼,其实张苞自己也知道,冯永这等人物,乃是难得的夫婿。

    不然安国何至于嘴里说冯明文这不好那不好,可在三娘的亲事上却是一点刁难的意思也没有呢?

    可惜了,可惜了啊……

    “兴武,一头肥猪和几个猪蹄能相比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大摆宴席呢,这两日他的府上事多,你就别再添乱了。”

    关兴没好气地看了张苞一眼,“待他去越雋上任后,等这府上的事闲下来,你若当真想吃,到时与我说一声,我再帮你传个话过来。这冯府上,我还是能说得上几分话的。”

    这冯府不比以前,如今已经是一个侯府,平日里自然要有人坐镇。

    关姬要和冯永一起去越雋,所以关兴自然就要负起了帮忙照看冯府的责任。

    冯府人丁不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大汉丞相之所以愿意对冯永徇私,同意关银屏跟随冯永去越雋,除了冯永情况特殊,其实也考虑到冯永乃是独苗,想让关银屏早点为冯家诞下子嗣的意思。

    不但是冯府,就连关家张家,情况也好不了多少,所以关兴张苞这才厚着脸皮问冯永要那什么师门生子秘法。

    “对啊,我竟是没想到这一层。”

    张苞一听关兴的话,当下恍然,一拍大腿,“还是安国你的心思巧一些。”

    然后咂咂嘴,低声问道,“安国,没想到这猪肉竟能做成这等美味,你说我们要不要让城外的庄子多养些猪?”

    关兴闻言,点了点头,“兴武与我想到一块去了。南乡那边改了养猪之法之后,肉质比以前肥美多了。”

    “更重要的是这养猪也比以前方便不少,根本不用多费心,比起其他肉食,可算得上是易得之物。”

    两人都是武将之家出身,自知平日里练武,肉食乃是不可缺少之物。

    为什么大战前要犒劳士卒,尽量给他们吃肉?不就是因为吃了肉,这才有力气拼杀?

    可惜的是肉食在平常还是太难得了,一般人家根本就吃不起。

    如今南乡的养猪之法比起以前简单许多,只要随意垒个猪舍,把猪圈在里头就成。

    曲辕犁和八牛犁如今已经在大汉全面推广开来,大汉粮食逐年丰余,家里若是田地多一些的,也舍得拿一些糠麸来喂猪。

    再加上勤快一些,去野外割些猪草,多的不说,养上几头猪那还是可以的。

    更不用说有大片田地的人家了。

    关兴想到这里,不禁悚然一惊,真要这样的话,那大汉以后能吃上肉的人家岂不是会越来越多?这也算是一件干系民生的大事了吧?

    这不会……也是自己那个妹夫早就计算好的吧?不然这南乡养猪之法,怎么早不出,晚不出,偏偏在粮食丰足以后才会出来?

    而且粮食丰足,也与他有着莫大的关系呢!

    然后这个时候,好巧不巧地,饴糖也被他制出来了,用饴糖做成的糖渍红肉、糖醋排骨等这些连皇室都没有的精美吃食也跟着出现,再加上南中那边又大兴种甘蔗制糖之风……

    林林总总加起来,竟让关兴有了一种环环相扣,精密布局的错觉。

    他转过头,只见冯庄沐浴夕阳的余晖下,颇有一种金碧辉煌的味道,同时在那阴影处,又似乎有一种高深莫测之感。甲青的蜀汉之庄稼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