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书吧 - 玄幻小说 - 第一氏族在线阅读 - 章一零二四 背后有人

章一零二四 背后有人

    野狼站在屋顶,盯着燃起熊熊烈火的野狼团基地,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刹那的惊慌恐惧,就好像孩子被父母抛弃,民众被祖国背叛。

    下一刻,野狼的目光落在从基地仓惶撤出来的,狼狈不堪的桃花仙社团成员身上,那双充满血丝的双眸中,便立即刻满了深入骨髓的痛恨、仇视、愤怒与杀气。

    好似桃花仙社团成员夺走了他的妻子,杀掉了他的父亲。

    野狼抬起手里的“龙卷风”单发步枪,对着桃花仙社团成员最多的地方,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随着一道蓝光闪过,人群中好似忽然冲出了一个巨大恶鬼,将所有人掀翻在地。

    血光迸射!

    野狼已经夺取了一把源能枪械。

    在他想要去追索另一把“龙卷风”的时候,他听到了基地被袭的消息,不得不带着人手急急忙忙往回赶。无论如何,他终究是赶上了。

    “狗.娘养的,吃屎吧!”

    野狼平举步枪,不断移动枪口,瞄准一个又一个桃花仙社团成员,食指硬得就像是钢铁,每一次扣动扳机,都如同恨不得把扳机给掰碎。

    他五官扭曲,唾沫横飞地向手下嘶吼:“给我杀光他们!一个也不许走掉!否则你们统统都要死!我们所有人都要死!杀光他们!”

    野狼团的精锐强者们,从四面八方的楼房上扑向惊慌失措的桃花仙社团成员,而在大小街道中,则有野狼团普通精兵合围而来,势若洪水。

    伊丽莎白头发披散,脸上布满污渍,那张原本无论是把五官单拧出来,还是组合在一起,都完美无瑕好似有着黄金比例的面庞,此刻布满擦伤。

    但即便是到了这份上,她那身职业套装仍然没有明显损坏,哪怕套裙下的小腿已有鲜血溢出,嫣红点缀了白皙,在圆润的弧度上画出道道惊心动魄的痕迹。

    伊丽莎白看到了野狼。

    屋顶上端着“龙卷风”不断开火的野狼。

    桃花仙社团眼下是何种处境,一目了然,她眼中有着浓烈的悲切与不甘,这份目光与任何人都没有差别。但她的脸庞却没有任何异样神色,每根肌肉都控制得恰到好处。

    “大姐,我们会死在这里吗?我们都会死在这里吗?”

    跟在伊丽莎白身旁的桑蒂一边开火、翻滚、前奔、闪转腾挪、寻找障碍物作为掩体,一边头也不回地问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依旧没有神态变化,在这份不合常理的表情管理能力之外,她的声音同样稳定而平静,没有丝毫起伏:

    “会。”

    是的,会。

    后有是狼穴,前有强敌,野狼还得到了“龙卷风”步枪,桃花仙社团进无可进,退无可退,已经没有任何生路可言。

    就算有零星强者可能逃出去,这些人里面也不会有她伊丽莎白,原因再简单不过:野狼不会让她走。

    如果换作以前,野狼很难留住她,但如今野狼手里有源能枪械,伊丽莎白便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源能步枪的子弹在伊丽莎白身旁掠过,她虽然侥幸没有被击中,但子弹爆开后掀起的能量风暴,还是波及到了她,她被掀翻出去十来米。

    脑电波已经开始混乱,伊丽莎白神思有些恍惚,先前的种种画面在脑海中交替闪过,速度极快。

    其实她今天突袭野狼团基地的计划本身没有错,只是谁也想不到野狼团基地里会有那么多内城区的大杀器。这是意料之外的情况。

    战场上总有很多意外,人生也是。

    如若不然,即便野狼拿了源能枪械回来,桃花仙社团也不会是眼下这般境地,他们即便拿不走基地里的东西,大可付之一炬、引爆军火库,然后趁乱撤离。

    被桑蒂扶着退到一座楼房转角后,伊丽莎白抬头看向野狼。这一刻她心里升起一股浓烈的悲哀。她怎么都没想到,明日城桃花仙社团,会覆灭在野狼团这种存在手里。

    对方在一年前不过是明日城的一个中等帮派,行事不将规矩,帮众格外残暴,经常残害无辜杀人越货。

    其帮主野狼也是个性子不稳定的,经常怒不可遏,而一旦发怒,做起事来就不顾后果,根本谈不上多大的谋略,不过就是比普通人狠一点,更没底线一点而已。

    是的,明日城外城区的这些大小势力,也是有底线的。

    他们依托外城区而存在,虽然绝大多数帮派平日里少不得沾上无辜者的鲜血,但总有个度,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大家都懂。

    但野狼团却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把整栋楼的人给屠了。

    明日城外城区的同道都看不起他们。

    但偏偏就是这样的人,也不知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打通了什么门路,靠着大量强力军火,这一年强势崛起,成为了超越桃花仙社团,能跟龙骑士团比肩的存在。

    而现在,野狼竟然真的得到了一把源能枪械,连桃花仙社团都要灭在对方手里!

    伊丽莎白心有不甘,浓烈的不甘!

    在不甘之外,是莫大的自责与歉疚。

    出来主事一方,在一个城市中建立势力,这是那位对她的信任,组织给了她诸多帮助。而她却辜负了这种信任,让组织的心血付之东流、化为泡影。

    败在野狼团手里,她死了,都没有任何价值。

    伊丽莎白心想:“莫说这回组织没可能‘复活’我,就算组织能让我‘复活’,我都没有脸面继续行走于这个世界。”

    第一次,伊丽莎白体会到了心痛的感觉。

    她难受得几乎不能呼吸。

    ——对她而言,这句话是一种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

    忽的,盯着野狼的伊丽莎白脸色一凛,樱桃小嘴张大,清澈的双眸瞪圆,整个人好似给人施了定身术!

    在社团注定覆灭、死亡即将降临的时候,表情管理都没有出问题的她,此刻表情彻底失控。

    ......

    肆意开火,屠戮桃花仙社团成员的野狼,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害怕、恐慌。

    野狼团拥有内城区重火力的事,是不能泄露出去的机密,一旦让外城区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他距离大祸临头也就不远。

    那是两方面的大祸临头,来自两个不同的对象——亦或者说,阶级。wap.

    快乐就很简单,“龙卷风”威力巨大,真实杀伤力就连他基地里的那些内城区大杀器都远远比不上,眼看着桃花仙社团成员在他的枪口下,一个接一个,一片又一片的被肢解,他感受到了最纯粹的快乐。

    杀戮与毁灭,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

    这种享受,就叫作主宰他人的命运与生死,对他人予取予夺。

    野狼生平最沉迷这种享受。

    在他一惯的认知与体验中,那是比美人、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

    “去死吧!废物们,傻叉们,蝼蚁们,去死吧!跟老子为敌,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去死吧,都去死!”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口水横流,浑身发烫,状若疯癫,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称呼野狼团为疯狗团。

    “去死,都去......”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浑然忘我,乐不思蜀,快乐得如在云端,忽然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愣在那里,满眼都是迷茫,犹如在做梦一般。

    他的反应很诡异,但很合理。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但到了这一瞬,手里忽然就空了,他保持着端抢射击的姿势,可是“龙卷风”步枪却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我的抢呢?我手里那么大的一把源能步枪呢?刚刚还在的,怎么就没了?”

    野狼怒发冲冠,转头就朝自己身边的近卫精锐咆哮,“老子的枪呢?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他的咆哮声又戛然而止。

    这回他不仅愣住了,而且恐惧得浑身发抖,就好像见了阎王。

    阎王自然没有,人倒是有一个。

    那是一个衣着普通,身材颀长,气质特异的人。

    赵宁。

    在赵宁脚下,则是横七竖八倒成一片的野狼近卫强者。

    野狼看到了他的枪。

    那把“龙卷风”如今就在赵宁手里,对方虽然没有拿枪比着他,但野狼莫说动弹,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他浑身打颤,抖如筛糠。

    别人不知道,野狼自己可是清楚,他身边这几个近卫都是入了品(御气境初期)的正经强者,每个人都能以一当百,在街头战场不说所向披靡,至少是可以纵横捭阖!

    而现在,他们全都躺在赵宁脚下一动不动,气息全无,俨然是一具具尸体了!

    野狼是下品上(御气境后期)的实力,自忖无论如何都无法悄无声息做到这一点,故而他已经清晰地意识到,对方的实力远在他之上!

    现在双方距离又这么近......

    “你......你是谁?你,你想干什么?”野狼见对方不说话,忧虑对方对自己动手,担心自己性命不保,硬着头皮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正在观察战场情况的赵宁,淡淡瞄了野狼一眼,但是很显然,野狼提不起他的兴趣与关注,故而没说什么,转头继续看着战场。

    赵宁风轻云淡,野狼却是肝胆俱颤。

    他接触到了赵宁刚刚那个眼神,那分明就是不把他当回事,视他如蚂蚁如草木的眼神!这让他感觉自己死到临头!

    他连忙道:“我,我是内城区的人,我......我是钱董的人!你不能杀我!你要是杀了我,钱董,钱董必定不会放过你!你,你想清楚!

    “大哥,好汉,英雄,饶我一命吧,我这条贱命不值钱!‘龙卷风’你拿走,我不要了,你放我一条生路,以后我一定报答你......”

    野狼刚开始色厉内荏,说到后面,见赵宁仍是无动于衷,恐惧又占了上风,忍不住开始求饶,还想许诺种种好处。

    他这番话总算是引起了赵宁对他的注意。

    也让赵宁开口说话了。

    赵宁只说了两个字:“聒噪。”

    赵宁体现对他关注的方式很简单。

    挥了挥手。

    手,挥在了野狼的脸上。

    啪的一声,十分响亮。

    野狼的话音顿时消失。

    他的脖子传来了咔擦一声脆响,脖子旋转了三百六十度!

    人,从屋顶上飞起。

    而后摔向楼下。

    这栋楼很高,有三十几层。我是蓬蒿人的第一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