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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完全看不出这哪里需要我亲自出席。”他暗自低语。“明明他们大家都叫了律师代劳。啊,见鬼,过会儿他们在这里开起法学院同窗会来,说着那些鬼晓得什么意思的行话,我该怎么办?我需要柯特。——他为什么就不能代表我参加这个股东会议?” 他抬起眼光,看向坐在主座上的弗洛雷·格林纳瓦。 弗洛雷·格林纳瓦今年四十岁,比他的异母兄弟莱昂大了十五岁有余。对于莱昂而言,弗洛雷代表着神圣的三位一体:父亲、兄长和教父。毕竟他的父母在他出生没多久就相继去世,自打莱昂有记忆的时候起,弗洛雷就几乎是唯一的权威存在。他是一家之主,三个孩子(算上莱昂是四个)的父亲,执掌着整个若谢罗-格林纳瓦家族的联合公司集团,身兼最大股东和实际经营管理人。除了他的妻子,安娜贝拉·若谢罗-格林纳瓦,莱昂想不出任何人有成功挑战过他的权威。 弗洛雷从前拥有一头闪亮的金发,近年来渐渐褪去了光华,变成一种接近稻草的淡黄色;只有那双蓝眼睛,始终是像夏日最最晴朗的天空那么蔚蓝无瑕。他是个相貌堂堂的绅士,无论穿起西装或者工装裤来都像模像样,显得既正派、又体面,值得人完全信赖,和莱昂这种又漂亮又不正经的做派简直有天壤之别:后者即使穿起了正装,看上去也总像是随时可以去哪个剧场里客串一个唐璜或者卡萨诺瓦。在头一次见到他们两兄弟的人那里,这种强烈的反差总能引起一番啧啧赞叹。 “这很正常,”莱昂通常这么向人解释。“毕竟我们俩只共一个老爹。弗洛雷具有如假包换的施瓦本 工匠精神,而我却有一半的意大利血统。” 莱昂自己生着浅褐色的漂亮鬈发和同样颜色的眼睛,眉睫深浓,像乔尔乔尼 笔下的威尼斯少年一样俊俏。无论是在阳光或者灯光底下,那双眼睛看起来总是温暖又迷人,仿佛切割得闪闪发亮的风信子石,筛入了丝丝缕缕的黄金;笑起来的时候,简直能把整个世界都融化在他的眼角。他依靠这种不同寻常的装备,自十六七岁起就所向披靡,令不计其数的男人和女人为他坠入情网——当然反过来说也一样。事实上,莱昂每一次与人坠入情网的速度,同他失恋(或者移情别恋)的速度也都不相上下。 “我实在不明白,”有一次弗洛雷向他迷人的意大利妻子——同时也是莱昂的同母异父姐姐——安娜贝拉·若谢罗-格林纳瓦说道,“莱昂这样的品性到底从何而来?我们的家族里从来都是一些正派本分的生意人、工匠和农民,而你和你的母亲都是我见过的最虔诚的天主教徒,和最最温柔贤良的女人。” “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我的舅父乔瓦尼。”安娜贝拉偏着头向他浅浅一笑,嘴角现出可爱的笑涡。“据说他拥有的情人在数量上超过了卡萨诺瓦,而在质量上足可以和阿波罗媲美。若谢罗家族所有放/荡不羁的血都流到男人身上去了。——我猜想一定是通过Y染色体传播的基因缺陷。” 安娜贝拉这会儿想必还在米兰。莱昂沮丧地想。所以如果待会儿弗洛雷朝我发起火来,没人能救得了我。啊,为什么柯特不在这里?弗洛雷喜欢柯特,柯特说的话弗洛雷多少都会听的。 ……我昨晚吐了他一身。真糟糕,柯特是那么爱干净的人。 前方传来一声轻轻的响动,打断了他的思路。一个人拉开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露西亚姨妈!”莱昂站起来(用力过猛,脑袋里又痛了一下),在桌子上俯过身去,在棕发老妇人的两颊上各亲了一下。露西亚姨妈以若谢罗家族女性特有的庄重和优雅的态度接受了他的致意。 “我以为你和安娜贝拉都在米兰……” “小安在米兰,而我前天在纽伦堡看展。因此顺便过来开会。”她用那双沉静的褐色眼睛看着他。“我说莱昂,你到底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难道这个家的所有人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欧洲花边新闻集锦小报吗?莱昂恼火地想。 “我很抱歉,姨妈。”他垂头丧气地说。 “你是应该感到抱歉的——但不是对我。”露西亚说。 “你二十五岁了(二十四,莱昂小声说),在这个年纪,你早应该学会思考一些事情:那些对你自己来说重要的事情。——你已经过了那种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被原谅的年龄啦。” 她锋利的目光扫过他的脸,上衣和牛仔裤。“你现在做的事可能会影响到你自己和别人的一辈子。所以你得好好想想。——我知道你从小到大都痛恨思考,懒得去想那些让你感觉麻烦的事,可要知道你逃避的东西总会追上你,事过的后悔不迭可没什么用。” “……是的,是的。”莱昂说。“我保证我会好好地反思,姨妈。” 他把面前的那个文件夹竖起来挡住了自己的脸,以避免这番无聊说教的继续进行。然而他能感到对方在文件夹后面不屈不挠地盯着自己。“要是我还是个天主教徒,露西亚姨妈准保会包一架私人飞机把我送到梵蒂冈去忏悔。”他在心里嘀咕。 他把脸半埋在胳膊里,无意识地看着面前的文件夹。 反思……好吧,事实是他根本想不起来具体经过。他有点记得那个小男生,“灰狼公爵”,记得他在品酒会上和他搭话——当时烤饼干的效果渐渐显现出来,他觉得一切都那么有趣:红酒瓶,勃艮第酒杯,带着唐吉柯德图案的酒巾,男孩白/皙脸上泛起的红晕…… 他不记得他们是怎么溜出了那个假模假式的品酒会而跑到了“老麻雀”里去的。在大麻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他的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些零零碎碎的场景:在“老麻雀”里,他是怎样的兴高采烈,一件件脱掉外套、衬衫和汗衫,放声高歌……吸食大麻的问题在于,在当时当地,你会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轻松,愉悦,简直对生命和自己都充满了热爱……而事实上你正在做一些极其白痴、蠢到令人发指的事儿,并且乐不可支。 “我想大麻之所以让人愉悦,”莱昂暗自心想,“就是因为它能让你忘记——在那一刻里是彻彻底底地忘记——自己是个白痴的事实;而平日里尽管我们善于自欺,也多多少少会意识到,自己很愚蠢,生活很操/蛋,所以没啥好值得高兴的。” 他默默地又回想了一下那些白痴而欢乐的场景……说实话他一点儿也不记得他是怎么把嘴唇放到男孩嘴上去的了,只记得有人——好像是柯特——用力把他从那个男孩身边拉开,一路跌跌撞撞地拽出酒吧……然后他开始哈哈大笑,觉得这一切都滑稽得要命。他笑得太凶了,以至于岔了气,然后就吐了个昏天黑地。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