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送进监狱的前男友出狱了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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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潭出狱这天,榆零市下了一天的雨。 狱警拉开生锈铁门的刺耳刮擦声淹没在嘈杂的雨声中,雨滴打在水泥地上,和尘土混为一体成为泥水,天色灰蒙蒙的,明明是下午三点,天却已经黑了半边。 门外,身穿黑色西服打着黑色雨伞的男人们像博物馆内用于展览的雕塑,沉默着,等待着。 高大铁门拉开一半,狱警对着门内招了招手,然后拉开剩下一半铁门。 一辆黑色的迈巴赫缓慢的开了出来。 “首领。”余则欠身,然后双手递给余潭一个文件夹,“这是名单。” 余潭翻开文件夹,第一页上写着承安区的现任区长,后面全是承安大学新入学的优秀新生。余潭随意翻了两页,然后递给后面站着的年轻男人。 男人十分年轻,穿着标准的英式执事西服,面上带着微笑。 余则十分隐晦的看了一眼余潭身后的男人。 是个生面孔。 “说一说吧。”余潭靠在沙发上,两腿交叠,墨绿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戏谑的笑意,但是余则没看到。 因为余则在余潭开口的一刹低下了头。 “现任区长毕业于承安大学,也受过您的资助,是可以拉拢的,我已经做好了拉拢计划。”余则早已演练无数次,每个字都烂熟于心,但是在余潭面前,声音竭力控制还是微微发颤。 “哦?” 余则没懂这个“哦”是什么意思,但是余潭刻意疑问的语气还是让余则额角出了汗。 “我,我……” “我不想听这个。”余潭坐起身子,“我想听,承安区的区长为什么换了。” “抱歉首领,都是我的错,让承安区被渗透了。”余则抬起头,看向余潭,他看清了余潭眼里的戏谑。 年过四十的男人腿一下子软了。 “我在监狱这段时间,”余潭站起身,站在余则跟前,“发生了这么多有意思的事情。” 余则不敢抬头,他能看到余潭上好的黑色鳄鱼皮皮鞋一尘不染,反射着上方的灯光,让他一阵头晕目眩。 “起来吧,叔叔,”余潭伸出手,“地上凉。” 余则颤颤巍巍站了起来,一身的冷汗。 “我知道不是叔叔的错。”余潭善解人意道,“回去让婶婶煮汤补补身体,都瘦了。” 余则抬头,冷汗模糊了双眼,让他很难看清余潭的真正神色,只有墨绿色的眼睛看的清楚,余则只看了一眼,就像被毒蛇咬了一样再次低下头。 这一关,算是过了,余潭对亲人一向宽容三分。 余潭回暖的态度让余则心思又动起来。 出了余潭的别墅,余则如释重负。 他从衬衣领口掏出手帕擦了擦汗,外面微风拂面,余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被一个小十几岁的小辈吓得衬衣湿透,怎么看都是丢脸的事情。 该死的,本以为余潭会死在监狱中,谁都没想到余潭会出来。余潭昨天出狱,竟然没有一个人得到消息,一直到今天九点多,他正厮混在女人堆里,箭在弦上,从秘书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直接吓得萎了。 什么都顾不上,穿上衣服,余则开车就往公司赶,一路上握着方向盘的手不住地抖。 余潭会体谅他的,余则心里咕哝道,谁都觉得余潭会死在监狱里,也怨不得他啊,余潭在监狱这两年,有哪个没动点心思的。 余则把手帕塞到领口,要说余潭最恨的还该是那个把他送进监狱的人,他们这些人不过是看余潭进去动了点心思而已,那个小记者才是最该死的。 余则大步走下楼梯,来到花园里,余潭不在的时候,他自认为自己身为余潭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人有权继承余潭的私人庄园,就把这座庄园改造成了自己的私人住处。想到这,余则又是一身冷汗,他把包养的几个小情人养在了这座庄园,现在余潭在这,那几个小情人呢?余则摇了摇头,那几个小情人肯定是被余潭赶出去了,余潭没提这件事,想来也不重要。 这个庄园真好啊,没一处不雅致的,之前余潭从不让除了下人外的任何人进来,就连他这个亲叔叔都不行,只有那个小记者可以,余则没见过几次小记者,余潭护他像护宝贝一样,据说从不让他单独出庄园。 这个庄园余则住的很舒坦,唯一不足的地方就在这花园,种满了他不认识的花,他搬进来后让花匠把所有的花都给拔了,为了讨小情人欢心,换上了各式各样的花。 最近正好开花了,余则早就把庄园当成了自己的庄园,哪怕刚刚见到余潭怕的腿软,这会儿缓过来胆子又大起来,他来到花园,弯腰摘下一朵白色的月季。 一小时后。 年轻的执事把一朵红色的月季交给余潭。 余潭轻轻嗅了嗅,然后扔进了脚边的垃圾桶。 “埋了吧。” 裴岸翻了页报纸。 报纸第二页一整面都是余潭出狱的消息,配图很少,都是文字,只有一张新闻发布会的彩照。 照片上的余潭正在面带微笑回答记者的问题。 裴岸盯着照片上的男人看了几秒,然后又翻了一页。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来。 裴岸拿起手机,手机来电显示是顾诩。 “余潭出狱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一丝急切。 “我知道。”裴岸淡淡应到。 “你现在在哪?” “承安区。” “赶紧回榆零市,”顾诩正在堵车的路上,烦躁的按了按喇叭,前面的车依旧一动不动,“我们已经做好了保密工作,但是承安还是不安全,你回榆零市,我和老白可以护着你。” “晚了。” “什么?” “没什么。”裴岸望向窗外,这几天承安区的天一直阴着,不下雨也不转晴,此刻一只白鸟骤然掠过裴岸的窗外,要下一场暴雨。 裴岸收回目光,“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裴岸,你知道的,他回来第一件事就是——” 挂了电话,裴岸端起桌上冷掉的咖啡倒到水槽,然后洗了洗手回到书房。 书桌上摊着一本书,是毛姆的。 中间夹着一枚银色的戒指。 这枚戒指在两年前坠入深海。 但此刻这枚本该躺在冰冷暗无天日的海底的戒指,完好出现在他的书桌上。 也许是仿造的,但裴岸知道,这不是。 三年时光在这枚戒指上留下的每一道刮痕清晰可见,戒指内侧的字已经变得模糊。 裴岸把戒指套在了左手的中指上,曾经这枚戒指完美适配他的手指,但是现在已经不适合了,戒指大了一圈,套在手指上好像下一秒就会从指尖坠落。 裴岸摘下戒指,拉开抽屉放了进去。 他知道他回来了,比任何人知道的都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