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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往事的穿插

    陈捕快来找白氏了。

    他刚干完外调任务回来就找上门。

    “你真把那小子收留了?你真是不怕被吐沫星子淹死,你都忘了冬青是因为什么不被带去享福的吗?”陈捕快一巴掌捶到墙上,“你是真的上赶着找死,我当初就该……”

    “陈大哥!”陈捕快识趣地住了嘴,他已经触到白氏的伤心事了,“我还当你是我的好大哥。”

    “那这小子你打算怎么办?你要真跟他搭伙过日子那可真是不怕哪天那小子卷了你的钱跑路。”

    “我没想过。我心里有数。”

    “心里有数你还让他过来睡你屋里。”

    “我也买不起两个屋。”白氏捂着肚子,已经有些挨不住难受劲了,“他之前帮我挺多的,就是暂时接济一下他。”

    “你赶紧让他收拾着搬出去住。”陈捕快没好气地上下打量了一下屋内,“这么着,实在不行你跟我搭伙过,你和冬青搬过来,这屋子卖给他。”

    “白家屋里的,我也不嫌弃你,就算你和那小子这段时间有手尾我也捏着鼻子认了,大不了到时候买帖子药。”

    “但是你得想清楚,你个寡妇到时候怎么嫁冬青。也就我不嫌弃你,肯给你和冬青留个落脚的地方了。我自认为当初那时候没碰你,后面到现在也一直没跟你怎么的,也算是正人君子了。”

    “你好好想想吧,你自己不要脸皮,也得给冬青考虑考虑。”

    “囡囡已经不叫冬青了。”白氏淡淡地说,“陈大哥别忘了,叫囡囡知道,又要伤心了。”

    囡囡应当是不知道,她差点也能被接去当个锦衣玉食的大小姐的事的。白氏自认为瞒的不错。

    白氏是白家买的童养媳,因为早晚是白家人,就跟了白姓,没起名字,反正以后都得娃他娘地喊。

    毕竟是买来的,家里也不宽裕,垫箱子的也没什么东西,真说起来,也就是扯了尺红布做了衣裳。

    成亲第一年,生了个儿子。

    第五年,丈夫被征走了当兵,白氏在家伺候二老,丈夫临走时托付了同村的陈大哥帮忙照顾家里。

    战时总是容易饥荒瘟疫一起跟着来的,白氏偏偏又怀上了,大概是丈夫走前留下的,“实在是不长眼色”,在观察了一下白氏肚子圆乎乎地鼓起来之后,二老用生活经验为这一胎下了定论。

    实在没东西吃了,还落了病,二老算了算余粮,拉住白氏的手,让白氏不要辜负儿子,就一条绳子结果了。多的是老人这么结果自己,或者寡妇这么结果自己的,没人帮忙收尸。白氏挖坑的时候一直算着时间,再晚跟后面那波病痨鬼撞上,她和儿子就走不了了。

    还好,白氏赶上了。而后乞讨也干过,擦边的腌臜活也捏着鼻子做,终于攒了些钱两,带着儿女换了个城市落户安定。

    陈大哥正好也在几经周折后落户这做捕快,很是帮衬了孤儿寡母一行人一把。

    白氏也开始做了点餐饮买卖,倒也越发有奔头。白氏觉得无所谓有没有那个所谓的顶梁柱,反正她也撑得起来,如果没有那些子闲言碎语腌臜话就更好了。

    直到高头大马停在她家门口。

    儿子是眼见着出生的,自是肯认的。

    这女儿却是疑心是野种。

    “一个妇人怎么可能不傍着些谁活下来?”

    白氏仰头看着,心说你也知道啊,竟也忍心不来寻,倘若不是你儿子街头玩闹被你路过瞅见,我这一辈子也见不了这样的好马。原来大官人的马都这般高,高得人真能看到马上那个黑影,也被托举得高高大大的。

    白氏被扔进陈捕快的房里,“若你真无瓜葛,自可安然无恙。”

    但是陈捕快被告知,他要成了他们二人的情分。

    陈捕快其实有些高兴的,白将军自然会有更漂亮尊贵的女人,但是对于陈捕快来说,白氏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他走进来,看到头发披散,衣服也被扯破的白氏顶着脸上的伤跪在屋里,“陈大哥,我想活。”

    陈捕快退了出去,他想起来村里也曾经有个温柔的姨姨,在男人死了之后,被吐沫星子淹死,被吊死在村头歪脖子树上的时候,也在哭着说“我想活。”

    白氏还有一个女儿在等她,陈捕快靠在门外想。他甚至不敢往里丢把梳子,丢件衣服。

    “我看冬青被大马吓到了,拖王奶奶带着她去买糖葫芦玩了,你快些回去,不会被冬青发现的。”

    “陈大哥,囡囡已经不叫冬青了。”

    陈捕快沉默了一下,“白大人会带走冬……囡囡吗?”

    不会的。

    “看来你的奸夫不是陈大哥啊。”他把儿子带走了,男孩很兴奋,嚷嚷着要骑大马。

    那天之后,囡囡噩梦里,是一团黑的大马,和被拽着头发离她越来越远的阿娘。

    “囡囡,你抓太紧了,我头发都要被你抓掉了。”

    头发?含霜一惊,赶紧松手,“抱歉,林哥哥,囡囡怕……啊不对,囡囡要习惯含霜这个新名字,回去要跟阿娘炫耀呢。”

    是囡囡的阿爹死的早,没人跟囡囡玩骑大马吗?林熙抓住了囡囡的脚腕,“不怕啊,我抓着你呢,走咯,骑高高。”

    “嗯?那是……”林熙看到白氏站在房门口跟人说话。

    “是陈叔,之前他经常帮娘。”

    林熙有些好奇,一边唾弃自己私德不行,一边管不住腿往前走。

    “你想偷听的东西,我都知道的。我比那个看到大马就迈不开腿的笨蛋强多了。”

    林熙已经听到不嫌弃云云的话了,他紧了紧后槽牙,“他哪来的脸说不嫌弃这种话。”

    人在说不嫌弃的时候,脸上总会带着居高临下的,抹不掉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好的嫌弃。林熙在所谓父亲的脸上看过很多次——但是他不嫌弃的好大儿反而把家产败光了,这让林熙有些隐隐的快意。

    林熙想背着肩头的含霜冲出去,却被含霜捂住了眼睛,“往后退,免得被陈叔发现了。阿娘不希望我知道这些。”

    “也更不希望你知道。”

    “说起来,我还以为你也会和那些家伙一样,说些什么不嫌弃之类的话然后等着我和我娘感恩戴德呢。”

    这些年也不少人上门说不嫌弃白氏,要和白氏搭伙过日子,一是觉得白将军指不定给白氏留了些钱财,二也是白氏的相貌不算丑也看得出来好生养。

    “你要是比陈叔厉害的话,我就撺掇我娘了。陈叔我娘都没看上过,卯着劲门头自己顶住门户呢。”

    “我早晚要干出点什么来,到时候小家伙你得乖乖喊我爹。”林熙突然有了巨大的动力。

    “如果大马比另一匹更大,能不能把小点的马踩到蹄子底下?”

    “行,到时候就让你骑真正的大马。”林熙没有听出来含霜的想法,还在做些功成名就的梦。

    “我想骑更高的马,把别的马踩到蹄子下面。”她其实很记仇,她很记恨所谓的哥哥骑着高头大马走,看也没看在饥荒里也没少他一口吃的的白氏一眼的事。

    “走吧,跟陈叔前后脚阿娘会尴尬的。带我去买串糖葫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