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急雨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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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来临。 杨雍不喜欢热热黏黏的氛围,潮湿是其次,最重要是上下班容易弄脏衣物或者鞋子,难弄干净。所幸周遭的路修整过,下水道也尽职尽责发挥作用,没怎么淹,否则他真是烦恼极了。 阿重对天气变化颇为豁达,或许骨子里有那种天生天长的狂和野,不计较,若是碰上下雨的时候,他便撑起伞稳稳当当地把杨雍送到公司。偶然积水深了,他不由分说将人背起来,照样走,倒是让杨雍脸色又白又红轮了一遍,最终伏在他肩上,手指揪紧了衣服。连杨雍自己都诧异,那天做了个梦,再面对阿重时,他倒像没了过去冷淡的底气,心里总翻来覆去不知道想些什么。 “包里有干净的衣服,你在店里合上门先换了,别着凉。”杨雍叮嘱道。 阿重看了看对方身上,嘴角不自觉带出点笑意,大大咧咧的:“你也换……快上去了,到时候迟到又要怪我。” 杨雍轻飘飘扫他一眼,转身就走,只是脚步比平常多了几分急促和尴尬。间或的迟到大多是因为两人折腾太晚,第二天杨雍腰酸腿软,自然起不来也走不快。今天却不是那方面的原因,大雨天,外头仍是淅淅沥沥没个停的迹象。 办公室里,同事们也在讨论突然的大雨,家里有孩子的,还抱怨昨晚雷声大作,把孩子吓得不轻。不过他们这边虽然多雨,但雨下得不是太大,再那边一点的城市,此时肯定接连发出预警,提醒市民注意防汛防洪了。说到底,小城市没太多优点,也没什么缺点,大家说一通也就过去了,没放在心上。 “对了,老杨。”有人喊他,“你是不是有个亲戚在花店工作?” 杨雍回过神来,下意识就点了点头:“嗯……怎么了?”他不觉得奇怪,毕竟阿重陪他上下班,路上难免遇到认识的人。 同事不要意思地笑笑,在他身旁压低声音:“我和老婆的结婚纪念日到了,打算就近买点花——” “没问题啊。”杨雍应道,“下班过去我问问他,给你挑漂亮的。” “哎呀,这可太好了。” 今天运气不错,下班时转晴,霞光灿烂,偏偏叫人不敢深看,一层层落在屋顶、树梢。有人趁现在把未干的衣服晾出来,浅色的染成了红,普通的工艺可做不到这般色彩。杨雍从底下穿过,一滩滩的积水映照出他的裤腿,一闪而过犹如灰的蝴蝶。同事稍慢几步,正和家人谈着电话,也许为了给妻儿惊喜,说要加班,待会晚一些回家。 阿重已经对花店的工作十分得心应手,老板娘也信任他,几乎不来了,要慢慢休养身体。“欢迎光临……”他抬起头,发现是杨雍带人过来,面上职业性的笑容变得真诚许多,“要买什么?” 杨雍很熟悉地走进去:“帮忙挑一束花,结婚纪念日用的。这个是我同事。”他才记起应该介绍一下。 对方没在意,眼睛好像被各色花朵扰乱了,挠挠头:“对,我想送给老婆,但是不太懂这些。” “结婚纪念,还是红玫瑰最合适。”阿重指尖轻点,“虽然常见,但是意思很好,一看就知道是象征爱情。和其他搭配一下,就没那么俗了。”他边说着,边收拾出十一朵玫瑰,与一些诸如满天星的小花扎在一起,动作很快,三两下就成形了。 经他挑选和包装,花束非常亮眼,就连对这方面近乎毫无了解的同事也看入迷了:“这个不错……我还给老婆挑了包包和香水,正好啊,摆在一起多好看!” 杨雍暗松了口气,用手肘轻碰了下阿重的腰,表示赞扬。结果阿重偷偷抓住他的手,磨蹭了好一阵才不情不愿松开。 同事原本低头准备付款,眼角余光扫到对面两人的小动作,忽然心里一惊,又掩饰住了,装作无事扫码给了钱。他抱起花束,对杨雍扬起笑容:“谢谢啊,我,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行。”杨雍没察觉什么,平静地向他道别。 离开店后,外头气温高,同事猛地哆嗦了一下,扭过头,果然看见玻璃门里的两人在交谈,自然又轻松,好像认识了许多年似的。但他们的关系绝非杨雍口中的“亲戚”那般简单,他思来想去,觉得这是旁人的事情,纵使是同事,又有什么好插嘴的?于是放快脚步,决定把今天所见守口如瓶了。 就只剩下两个人,再无打扰,杨雍帮忙整理店里的东西,又听阿重教他修剪几盆花草,晚霞散了,才一同回家。因为天气湿热,又从超市买了打折的绿豆,和家里先前剩下的莲藕一起炖煮,绵绵糯糯,再稍微冰一下充当晚餐后的甜点。 屋里开着空调,杨雍洗完澡,换上一套偏薄的宽松睡衣,舒服。电视上是拍摄的外地洪灾,大雨滂沱,粗壮的大树被连根冲走,看得人胆战心惊。阿重也将脏衣服丢进洗衣机,学着杨雍平时做的,等它开始正常运转才走进客厅,坐在一旁。 “水真的恐怖……”他联想起最初是只小虫模样的自己,有感而发,“遇到下雨,找不到地方躲就很容易出事。” 杨雍捡到他的时候,这家伙还没有两个指节大,躲在他包里,差点就被当成真正的虫子捏死了。幸亏杨雍嫌脏,转身去拿纸巾,被他盯着空缩起来,再找就找不出来了。后来虫逐渐长大,体型藏不住,又险些被杨雍当成什么变异昆虫扫地出门。那会他靠本能,也下了狠心,把对方刺伤,只是潜意识害怕闹太厉害会遇到更危险的事情,才及时收手。 一人一虫相互衡量过,不得不委屈自己和对方生活,相处下来,虫第一次产生欲念的时候就没考虑别的,直接钻到杨雍身旁。杨雍半夜里迷迷糊糊,被撩拨到难受,发现是虫,鬼使神差地没有反对,便做起爱来,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仔细算来,他们都是这世上的异数,孤独,能寻到陪伴太不容易了,不可能舍得撒开。 正如他听过的一句歌词:“这是永不可言说的秘密,他不会对任何人诉说。” 想起当初,杨雍耳根发烫,两腿不露痕迹地磨了一磨,脸上却仍是平淡的神色。 阿重心思没那么多,看了会电视,又把视线投向身边坐着的人——杨雍洗了头发,只是用毛巾稍微擦干,先前水顺着发丝滴落在胸前,把布料打湿。睡衣本来就薄,黏在皮肤上,隐隐约约勾勒出起伏,可杨雍丝毫不觉奇怪,靠在沙发上目不转睛看节目。阿重眼神更热,手臂伸过去把人搂住,嘴唇朝耳垂凑近,轻咬了一口。 杨雍猝不及防,喉头溢出一声短促的呻吟,刚才略微泛起的情潮好像一下子都涌上来,弄得他很不自在,只能向对方泄露几丝不满:“你——” “知道你要加班。”阿重了解对方的各种安排,眼尾挑起,“就一回,行吗?” 整个身子都被压在了扶手上,杨雍又气又无奈,话到嘴边,不知怎么变成了调情而非纯粹的责怪:“才洗了澡……也不早说……” 阿重笑容更盛,把手指探入他衣服下摆,在滑润的肌肤摩挲几下:“我帮你再洗一次。” 本应系到领口的纽扣被解开了,杨雍轻轻喘息,在对方凑上来的瞬间,声音蓦地加重了,说不清是疼还是酥麻。男人的乳头一般不会这么敏感,杨雍一开始自己排遣的时候也没有碰这里,顶多往后穴塞些东西,可阿重偏爱这里,舌头缠绕碾磨,好像要从中吮出乳汁。从杨雍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微微耸动的脑袋,掌心不由靠上去抚摸,反而显得像在催促。 听了对方的呻吟,阿重愈发兴奋,略松开了,长舌如虫的口器,尖端触到红肿的乳粒,刺入、注射,令那一整块皮肉都感受到酸楚。本是用于猎杀的毒液,无处可使,被他当成挑逗的玩意,也算另一种意义的用得其所。 尽管杨雍有些不自在,但没表露抗拒,早在之前,他就如同被对方抽丝剥茧,褪剩一个白生生的肉体,那些伪装或者成为习惯的表象已经剥落。不只是身体,连情绪都赤裸裸。 如果被旁人看见,所谓“无欲无求”的评价根本无法作出,只能觉得他把潜藏的渴求释放在性爱上,而非着眼其他事情。或者,更为准确的是,除了阿重和与之相关的东西,杨雍并不关心他物。 直到把对方的乳头弄到快要受伤,阿重不得不退开,舌尖还眷恋不舍,挑了挑肿胀如樱桃的红肉。他喜欢甜,总觉得亲吻、舔舐之际,口腔充盈着令他愉悦的味道。克制不住的欲望使骨肉里的侵占冲动蓬勃欲发,连同扭曲的肢体、粗硕的性器展露在外,越要,越觉得和身下这个人永远要不够,仿佛浸在了凡俗的酒里,嫌薄,嫌少,一口吞了又太急。 “等等……窗帘……”杨雍勉强挣回一缕清醒,开口道。 窗外雨声焦急。 阿重同样等不及了,舌头划过下唇,托着他的两条腿,往中间湿润的密处狠狠一捅:“让他们看。” 杨雍未必真的在意窥探,顺水推舟,颤着身子把那根粗长可怕的性器吃到最深。他的手臂也像蛇,绕上去,把视为囊中物的虫包裹,紧紧束缚在身体上方。他的表皮凉薄,他的内里暴烈,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交融,灿灿的一片,好像“砰”一声猛地撞进眼球,叫对方放不下,移不开目光。 那是美妙的投入。 阿重不敢用平庸去形容他,哪怕杨雍偶尔会自嘲,年岁渐长,越发喜好安安稳稳的生活,所求不多不少。但他摇晃腰臀的时候,散发出不能再浓烈的情趣和颓废,叫人不愿意让时间流动,太快了,还没仔细咂摸。 “再用力。”阿重喃喃。 不知道是督促自己,或者要对方疯狂,可真好,把彼此的身躯嵌合到没有缝隙,凸起的肋骨碰撞,身体内外一片狼狈。周围有淡淡的灯光、未关的电视、拿走一半的果盘……沙发松软,扯开的衣服皱巴巴,恰是这些平凡到极点的东西,衬托出他们交欢,又浪又艳。阿重将性器埋在深处,舌头探入口腔,小小剂量的毒也融进对方血脉,要这人尽情沾染他的气息。 贪得无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