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外出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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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雍不认为阿重懂得感情。 这虫只是好奇,世间好颜色把他迷了眼睛,像个幼童要着闹着。哪怕生了张和杨雍相似的脸,从眼神便能察觉,他是放纵的干净,这个要握在手里,这个要捏在掌心,偶尔追着不肯放松了,杨雍也不奇怪。 相反,杨雍自己独自生活了快三十年,算不上经历多,但总比刚来到这地方一年半载的外星来客更知人情世故。高兴的时候,就陪着对方耍脾气,不高兴了,对方也不敢无视他的脾气。 不过答应了约会,杨雍就不会随意对待,像进行一项工作,严肃地寻找这座城市有什么地方清静,值得两人度过两三日。这一找,便是整个下午,幸而寻到了,是靠近城郊的茂华岭。小城市水无好水,山还勉强是座好山,只是未经开发,不适合旅游,所以在所谓的宣传上几乎不见踪影,倒是本地一些爱好风光的人自己探索,总结在论坛上被杨雍偶然看到了。 茂华岭顾名思义,茂密华严,林木丛生,山势比较陡峭。周围有不少村落,近些年城市发展,村民大多离开打工,留下一些老人和孩童。据说很早之前提过振兴,要打旅游的牌子,但领导层贪污,下马了好几任,计划便一直搁置。因此到今天,茂华岭仍是本地人才略知一二的地点,杨雍回忆了一下坐车出高速的路途,大概是见过的,碧山连绵,并没什么特别显眼的景观,或许登高才有几分好看。 选择这里不只是为了清静,更多是风景未经雕琢,人也不多,适合阿重这样喜欢到处乱转的。而且山上有野鸡、野兔,甚至有人见过蛇,吓个半死。虽说茂华岭不发达,但不远的地方有农庄,小归小,挨着高速路的一段入口,经营还算不错,有吃有住的。 “感觉很好啊。”阿重看了看他发来的照片,绿树成荫,山石错杂,若是下起雨就会萦绕一层雾气,令人非常舒服。 杨雍踹了一下他小腿,跨过去,从柜里拿出干柠檬片泡着:“当然不错,离得近,坐车两个小时左右。”这是他选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不浪费时间,又能让对方的“约会”妄想得到满足。 出发时间是假期当天的上午,天气晴朗,出租车司机听说他们的目的地,有些惊讶:“那边很少人去玩哦。风景倒是挺好,名声不扬。”也是凑巧,司机接送过几个驴友,对那边路况算是熟悉,非常自信地踩下油门,车子便朝目的地逐渐靠近。 从城市人烟稠密的地方,来到城郊,日头渐渐移到了天空的最高点,阿重挨在杨雍的肩膀上打盹,感觉车子停下了,才慢悠悠睁开眼睛,看向不远处的建筑:“到了?” “到了。” 农庄是一栋小楼加前院后院,底下是厨房和吃饭的地方,楼上有可供居住的房间,这个季节似乎会有些人过来游览,老板见怪不怪,利索地为他们登记信息。他看起来约有五十多岁,小个子,精精瘦瘦的,手上却有不少干重活才留下的痕迹:“年轻的时候打拼,老了回乡下做生意,不忙。” 阿重耐不住无聊,飞快拎着行李上了楼,又乖乖守在门口等杨雍登记完资料,给他拿钥匙开门。他生性纯,又脸皮厚,完全无视对方的白眼。 房间是大床房,有独立卫浴,非常整洁,床头柜还摆着一个花瓶,装饰上新采的野花。从窗外看去,茂华岭的起伏尽收眼底,或许是早晨下过小雨,绿得又嫩又朦朦胧胧。天空值得用“清”或者“空”来形容,颜色捉摸不透,但边缘是淡蓝的,好像一潭水不知怎么上了高处。 因为充满期待,阿重格外兴奋,看什么都新鲜,转了一圈后冷不丁搂住在收拾东西的杨雍,硬是凑上去亲对方,把人亲得骂不出口。过了好一会,他才舍得松手,立刻被杨雍用手肘狠狠撞了腰,但是不痛,又笑嘻嘻靠过去,非但不帮忙,还像专门来捣乱的。 午饭在一楼吃,由于是农庄,菜肴都很淳朴足量,大碟大盘。最显眼的是一道走地鸡煲,阿重对所谓的走地鸡兴致很高,夹了一块尝,连连点头表示好吃。杨雍口味轻,将本地菜蔬做的杂炒挪到面前,比在家里多吃了半碗饭,说不清是东西好吃,抑或他心情的确有些愉快。 毕竟路途奔波,填饱肚子,困意就渐渐漫上来,阿重本想外出逛逛,见杨雍微眯着眼睛,赶紧陪着他上楼歇息。房里放下窗帘,没开灯,昏昏暗暗的氛围更让人疲倦,正好有一张打理妥当的床铺,自然是要躺下了。空调的声音有些大,一阵一阵的,但是不闹人,老旧的东西一般都这样,反而带来一种莫名的舒服感。 “花的被子。”阿重扯过被角。 杨雍顺着他的话,低头去看,是从前家家户户都有的花被,现在少了,倒是有些老人舍不得,说盖起来轻薄又漂亮。仔细辨认了一下:“是牡丹,很富贵的一种花。”也很俗气,生活中哪有这么多花好月圆,大多时候人们活得卑琐,也困在里头,俗气是符合构想的一种福分。 阿重用手指蹭了蹭,仿佛在抚摸真正的牡丹:“店里没有呢。” 闲谈一阵,杨雍撑不住了,把脑袋靠在对方胸口睡了过去。阿重还很精神,一会轻轻地拨弄他发梢,一会忍不住去吻额头,又怕把人吵醒,像试图采花的蜂,全程小心翼翼的,唯恐触怒蕊心。 夜间六点多。 或许是到了新环境的缘故,空气也比车水马龙的市区清新,杨雍醒了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不少,也没计较自己嘴唇上微痛的感觉。阿重偷偷瞅他,既觉得这人云淡风轻的样子有些让他恨得牙痒痒,又疑惑难道亲得不够用力?不过比起从前,对方现在的模样已经很有“生气”了,不再总是冷着一张脸。 多了个中年妇人,可能是老板的亲戚,进进出出端菜,手指缠着创可贴。有一只飞蛾贴在墙上,淡青色,忽然朝外头飞走了,融进夜里看不见。菜是好菜,最令人惊艳的是一盆野莓子,这东西贱啊,满山满野地长,小小的红果缀满枝条,有浓烈得化不开的香味。和唾液的反应也十分美妙,酸,刺激人的舌头和口腔黏膜,反而与艳丽的外表形成反差,咂咂嘴,才有甜涌上来。犹如沾了水的胭脂,点在相貌平常的女人脸颊,却是她最好的一件东西了,所以笑着,另类的风情。 餐厅有另外一桌人,过路的,晚上还要赶着长途行车。他们抽烟聊天,红色的火点闪烁,明明灭灭,说的是鬼故事,听得人一惊一乍,百无禁忌。为首的胖男人手腕戴着木佛珠,他笑得很大声,完全不是清静平和的性格,一串珠,看样子只是贪图好看的玩意。这群男人也要了野莓子,大掌一抓塞进嘴里,嘴唇被汁水涂红了。 所以不谈鬼怪,开始谈童年时的见闻,说厅堂里端端正正摆着八仙桌,老人抽水烟,小孩浑身汗跑来跑去,不嫌脏地拿桌上果子。原来胖男人的祖上是大户,后来没落了,令他记住的仅有嚷嚷:“……家谱还在,就收在祠堂,过年过节还要回去拜祖先,那时候谁不说我们阔绰!” 然而,风光过去了,时间也过去了,男人们喊要结账,还买了饮料,路上太远,在黑漆漆里一直往前。 杨雍出来看星星,那些货车已经转过了路口,灯光隐没,天上的光还在,又高又远。阿重站在他身旁,可能是天生的体质影响,蚊虫不敢来,周围一圈都很干净。老板在放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歌,男人嗓音低沉,歌也柔和,唱到雾水来了,星辰眨着眼睛,情人晃晃悠悠走过桥。故事没有好结局,情人另嫁,不过听闻歌手和他唱的苦情歌不一样,家庭幸福,早年女儿也出道,经常在电视里出现。 也是凑巧,杨雍在书店看过这个男歌手的唱片,那是很小一片区域里的藏品,意外地受欢迎,很多喜欢这一口的人会特意千里迢迢来挑。小城市称得上一声老啊,不变的太多,值得留念的太多,男人戴着墨镜一只手托住下巴,无论是表情还是衣着都属于过去的风和月。又是一首他的歌,叫萍,是女人的名字,也是一种植物,听着倒是欢喜的,是他后期的作品,有妻有子了连情绪都不同。 杨雍觉得挺好,庸俗有什么不好,世上庸庸碌碌的人多了,他也是其中一个。夜空的星依旧,早晨天亮起来的树影也是依旧,人活一辈子,辉煌的、无措的通通归于自己消化。但身旁的人牵了他的手,说:“风大了,我们回去吧。” 于是心里奇怪地安定下来。